本周,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9起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本周,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9起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被通报

本周,省纪委监委秦风网在《纪律审查》栏目发布正厅级干部党纪政务处分信息1起;在《曝光台》栏目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9起,其中:省纪委通报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典型问题6起,地市通报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典型问题13起,现将部分案例摘编如下。

党纪政务处分

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吴新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省纪委通报

1.铜川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阴建盈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阴建盈任铜川市规划局局长期间,为寻求时任铜川市委书记冯新柱的关照,2013年5月,阴建盈委托他人将现金50万元转交给冯新柱。2016年9月,阴建盈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为方便办理项目许可证所送现金10万元。2018年1月,阴建盈借子女结婚之机收受礼金15万元。2018年7月,阴建盈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鹏违规送礼金问题。2008年5月,时任某集团军高炮旅政治部主任的徐鹏,为在职务晋升上得到照顾,将1张存有人民币5万元的银行卡送给时任某集团军政委范某。2012年9月,徐鹏再次将价值人民币17.846万元的500克金条送给时任某军区政治部主任范某。2018年12月,徐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西安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市民委(市宗教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李社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8月,李社民收受某服务管理对象以其子女将出国留学为由所送现金2万元。2018年组织调查过程中,李社民与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2018年8月,李社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转任正局级非领导职务,调离市民委(市宗教局),违纪资金被收缴。

4.宝鸡市千阳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杨永庆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春节前和2015年春节前,杨永庆先后两次收受下属所送现金,共计2000元。2016年春节前,收受某民营企业负责人所送酒店消费卡一张,价值3000元。2015年7月,收受某工程负责人所送轿车一辆,价值26万余元。2018年12月,杨永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由副县级职务降为科员;违纪所得被收缴,取消杨永庆人民警察警衔。

5.延安市宝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宁借操办子女婚事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3月,王宁借操办子女婚事之机违规收受礼金,共计9.29万元。2018年11月,王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6.汉中市宁强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封红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月,封红林任高寨子镇党委书记时,某私营企业负责人为寻求照顾,以拜年为由,将现金2万元和2条香烟送给封红林。2016年1月,该企业负责人得知封红林即将就任县住建局局长职务后,为能得到长期关照,再次以拜年为由,将现金4万元送给封红林。2018年12月,封红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政务撤职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违纪资金被收缴。

地市通报

商洛市商南县原县委书记刘春茂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中秋节期间,刘春茂收受该县某局局长礼金10000元。2016年12月,刘春茂在西安住院期间,收受该县某局局长5000元、某镇镇长10000元礼金。刘春茂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所涉及违规送礼的2名干部已因其他违纪问题一并受到党纪政务处理。

商洛市商州区腰市镇原党委书记郭忠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在2014年至2017年中秋节和春节期间,郭忠建先后收受4名工程承包商2300元礼品。在2015年至2017年每年春节前夕,郭忠建先后3次收受某工程管理处项目经理礼金共30000元;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该项目经理礼金10000元。郭忠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郭忠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和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商洛市商南县赵川镇原党委书记王确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月7日,王确在操办女儿婚礼期间,违规收受赵川镇43名镇村干部礼金共计33100元。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王确先后8次收受6名工程承包商价值49900元烟酒。王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8月,王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和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商洛市山阳县南宽坪镇原党委书记史学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底,史学红收受工程承包商赵某所送2箱高档白酒、6条名烟,价值共计21000元。2017年至2018年端午、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史学红先后4次收受赵某所送现金共计25000元。2018年10月,史学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华阴市容局原局长贺文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华阴市容局原局长贺文斌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长期违规收受他人酒水、茶叶等物品,价值人民币47000余元。同时,贺文斌还存在其它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8月,贺文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7月,贺文斌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渭南市临渭区阳郭镇综治办原主任曹长民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1月,曹长民在操办其子婚宴时,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2200元,同时向区纪委瞒报酒席桌数。2018年3月,曹长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降低其职级,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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