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保密法律责任除了上述两种基本形式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形,即保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对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这类人员不属于组织人事和监察机关规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的范围,应依据所在机关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条款追究相关责任,具体处理方式包括经济处罚、解聘等。

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

(一)行政责任。根据保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保密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形式。

(二)刑事责任。保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保密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密法律责任除了上述两种基本形式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形,即保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对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这类人员不属于组织人事和监察机关规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的范围,应依据所在机关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条款追究相关责任,具体处理方式包括经济处罚、解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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