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有新标准,9月1日起执行
如果您想成为一名教师,下面的信息要看仔细啦。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有变化。
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联合对2006年修订出台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于日前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并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原有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同时废止。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2018年修订)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以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