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2 16:05 | 起航号“省纪委省监委”

“你单位某某受党纪政务处分,却未按规定降低职务及工资级别,请于2月15日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纪委。逾期不改的,将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近日,常山县9家单位收到了一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促进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自2018年8月份以来,常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在全县范围内,对2016年至2017年党纪政务处分及问责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岂能“打白条”?严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共涉及191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377名受到问责处分的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农村干部。

重点检查

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送达和宣布、处分归档、职务变动、工资调整、年度考核等次、年终奖金发放等情况

受处分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停发工资待遇、计发生活费等情况

受问责人员考核及考核奖发放情况、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等

主要查看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是否及时、到位、规范和准确

此次专项检查共发现的处分执行未到位12人,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16个,下发通报1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

常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只有处分执行到位才能起到警示本人和教育他人的作用,必须坚决杜绝纪律处分执行中的“打白条”“打折扣”现象。做好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是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的重点,下步要以“无死角”的检查确保“无漏洞”的执行,对整改情况不理想的还将启动问责程序。

(原标题《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岂能“打白条”?严查!》。编辑周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