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将整改顺风车业务 律师:平台未尽信息审核义务需担责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吕莎) 5月10日,郑州警方通报空姐遇害一案:2018年5月6日凌晨,郑州市航空港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李某珠(女,21岁,山东济南人)在搭乘网约车途中被害,网约车司机刘某华(男,27岁,郑州航空港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专案组调取事发地附近多路监控,顺线追踪,显示嫌疑人刘某华作案后弃车跳河,现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全力展开搜捕。

由此,网约车安全问题、滴滴平台的责任问题再度成为焦点。法律界人士向消费日报记者表示,滴滴平台如未尽驾驶员审查义务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因为严格上来说“顺风车”不算网约车,认定平台责任又需考虑顺风车的定性问题。

搭乘滴滴顺风车 空姐遇害

据媒体报道,5月5日晚上12点左右,一名空姐在郑州市航空港区搭乘网约车前往火车站,途中遇害,嫌疑人是一位滴滴顺风车司机。遇害人李某珠是山东济南人,年仅21岁。

李某珠的朋友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李某珠在乘车过程中曾发微信说遇到变态,“说我长的特别美,特别想亲我一口”。好友随后打通她电话,她则以“没事了”回复。

李某珠的父亲告诉媒体,5月6日上午家人就打不通女儿的手机,十分焦急担忧,7号上午向航空公司了解女儿行程,确认女儿5号已经出发,家人这才报警。直到5月8日上午,他们接到警察通知,被告知女儿已经不幸遇害。

李某珠的尸体在一处小山坡上被发现,据其父亲说,身上有精斑,仅背部就有十多处刀伤。

根据警方通报,涉案嫌疑人疑似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航兴路跨南水北调总干渠大桥东侧护挡破口处跳入南水北调总干渠内,下落不明。

嫌疑人刘振华,身高175厘米左右,体态偏瘦,短发,年龄27岁左右,疑似跳桥时上身无衣物。警方正在相关区域开展搜捕。

滴滴悬赏100万找车主

滴滴公司于5月10日发布公告,以100万元悬赏寻找涉案顺风车司机,滴滴公司称,对郑州顺风车乘客遇害感到万分悲痛和愧疚,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滴滴已成立专项工作组,配合警方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滴滴将整改顺风车业务 律师:平台未尽信息审核义务需担责

记者发现,在该公告下面,网友对遇害者的不幸表示同情,同时也纷纷列举了自己在使用滴滴网约车时遇到的不快,质疑滴滴公司在审核司机方面的工作。

滴滴将整改顺风车业务 律师:平台未尽信息审核义务需担责

滴滴将整改顺风车业务 律师:平台未尽信息审核义务需担责

滴滴将整改顺风车业务 律师:平台未尽信息审核义务需担责

滴滴:只是信息服务平台

律师:未尽审查义务需担责 但认定难度大

记者打开滴滴出行APP,进入车主招募成为顺风车主页面,随意选择车辆品牌后,出现上传驾照和本人/他人行驶证页面,即可提交认证。而如果车辆不在本人名下,申请人只需提供车辆所有人姓名、车牌号、行驶证照片和注册日期则可。

现在众多网络平台注册时常会要求注册人手持身份证上传图片,但滴滴平台却没有这要求。那么疑问是,如何确保这些信息都是真实可信,而且是本人信息呢?

记者发邮件询问滴滴公司关于司机和车辆审核以及保障乘车安全措施方面的问题,截止发稿对方未回复。

翻阅以往媒体报道,滴滴司机侵害乘客的事件已再三出现,搭乘网约车安全问题、网约车平台责任问题,都一再受到关注。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事件中的“顺风车”并未被现有法律法规明确为经营性质网约车,那么网约车平台在其中承担什么角色和责任义务呢?

滴滴公司的《顺风车信息平台用户协议》中有明确:“顺风车平台提供的并不是出租、用车、驾驶或运输服务,我们提供的仅是平台注册用户之间的信息交互及匹配服务”。

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杨表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就是这里的“顺风车”,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不承担承运人责任,目前国家亦尚未有对该领域的明确的法律规定,相关责任、定性不明。

但是柳杨认为,滴滴公司作为一个收取相应信息服务费的信息交互平台,严格来说,其在为合乘用户提供需求信息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关信息的审核义务,如因未尽实名认证等审核义务甚至在审核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错且最终致使用户人身财产损害的,平台须承担一定程度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但这需要立法的完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要认定平台的法律责任难度比较大。

而空姐搭乘滴滴顺风车遇害一事,柳杨认为,首先,空姐遇害本身涉及到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均应当由加害人(也就是司机)承担,平台是否承担责任也不是单纯以是否履行了审查义务来判断,还是要回到顺风车平台的角色和定性问题上来。但如上所述,目前国家法律对该问题尚未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记者在滴滴车主客户端的相关条例中发现,在《专快车服务合作协议》的最后,滴滴称公司与所有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司机仅存在挂靠关系,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然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部门2016年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

需要疑问的是,在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前,滴滴该如何管理顺风车,其是否具有接入顺风车服务的资质?而如果滴滴与职业运营的快车、专车驾驶员没有直接的劳务关系,那么滴滴又是以什么身份监管、如何监管驾驶员呢?毕竟,乘客直接面对的,是陌生的网约车司机。

滴滴将整改顺风车业务

记者截稿前,滴滴发布最新消息,称发现在郑州顺风车一案中,接单人帐号信息属于嫌疑人父亲,但其顺利通过了平台的注册验证,且由于“原有的夜间安全机制不合理”,导致夜间人脸识别没有被触发。滴滴自今日起将对顺风车业务停业整改一周。

滴滴将整改顺风车业务 律师:平台未尽信息审核义务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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