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的诞生方便了都市人的生活,比如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等,这些无意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非常多的便利,尤其共享单车的出现,比如OFO、摩拜、海尔等,做为一种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不仅填补了最后几公里的空白,而且丰富了人们出行的方式。但是就是这样优质的交通资源,在成都市武侯区遭到了大量的人为破坏。

共享单车遭到大规模破,不仅照亮素质问题还触犯法律!

这次遭到大量破坏的是被人们称作 “小黄车”的OFO,工作人员在现场发现近百量小黄车遭到各种建筑垃圾的掩埋,现场擦不忍睹,其中大量的自行车是刚刚投放市场的新车,这些被建筑垃圾掩埋破坏的小黄车收到了各种程度的损毁,有的轮胎变形,有的座椅丢失,有的链条断裂,虽然不是自己的,然后依旧让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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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果留意不难发现,共享产品的丢失、盗窃、损毁类的新闻屡见不鲜,不仅在成都,在全国各地区都会发生,正常情况下,一辆共享单车的使用年限一般为3-5年,共享单车刚刚上市的时候,在很短的周期内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当众多单车摆放在路边的时候,我们出行就不在担心有没有公交车或者能不能打到车了,但是这样方便出行的交通工具需要我们来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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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被发现遭到掩埋的小黄车,因为OFO 工作人员通过后台数据发现了异常,一般来说在技术角度,单车在72小事以上不会解锁就被判定为沉默车,在武侯区发现大范围的沉默车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当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就发现了上述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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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已经上报公安机关协助处理此时,共享产品无意是折射人员素质的一面镜子,对公共设施缺乏爱护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事情,如果故意损毁公共设施,不但会遭到大家从道德层面的鄙视,而且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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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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