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县沦陷后日寇操控印染行业

“二百只红炉,三千砸铜匠,九千绣花女,十万台织布机”

七七事变前,潍县印染行业共有六家实体。其中的信丰染印公司、德聚染厂、元聚染厂在日寇侵占潍县后参与“日华合办”,占到总数的一半。

日方出资30万元“合办”信丰

潍县信丰染印公司(本地简称信丰染厂)于1934年农历七月正式投产,也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制公司。在筹办阶段,议定筹资12万元,每股500元,共募240股,筹办者都是本地绅商,以尹焕斋为首的教会帮为一方,以王绍禹为首的东乡帮为一方,以武伯平为首的地方帮为一方,三方共同负责筹募资金,当时这三方人士均有社会地位及经济基础,很快募足股金,在大马路(即今潍城区和平路的火车站至胜利西街段)以东购得60余亩土地建起工厂。

信丰成立时,由尹焕斋、郭履平(一说郭立平)、武伯平、王绍禹、张执符等15人为董事,组成董事会,张执符任董事长;邢干卿、滕虎忱任监理;由董事会任命武伯平为名誉总理,尹焕斋任经理,王绍禹任副经理兼营业主任,王芾村任协理,郭履平任厂长。

潍县沦陷后日寇操控印染行业

抗战前的潍县信丰厂长郭履平

信丰是积极参与“日华合办”的工业实体。对信丰“合办”前后的相关情况,都有较为详细的文史资料。1938年1月潍县沦陷后不久,日寇就将信丰纳入“日华合办”的重点争取对象。

当时,信丰经理尹焕斋已病故。厂长郭履平系学生出身,爱国心切,七七事变后就辞去厂长职务投身抗日,后来英勇牺牲。信丰董事会便邀请名誉总理武伯平主持与日寇“合办”的洽谈事宜。同时,信丰先将所有成品及原料运往东关营业部,成立清理处,清理偿还银行贷款和吸收的游资。清理后剩余资金10余万元,按规定分劈了1937年的东西股红利,并组成信记号,经营纱布、颜料等。后来,信记号的资金也归并到了信丰。

经过多次谈判,1939年9月,潍县信丰染印公司与日本井上洋行、菱田洋行实行“日华合办”。信丰以厂房设备作价20万元,井上洋行、菱田洋行两家出资30万元,以50万元的资本组建为新的信丰印染株式会社。这个名称同样带有鲜明殖民色彩的新实体,在高管人员构成上带有合资实体的特征。武伯平(中)任社长,王绍禹(中)任经理,下设总务、营业、工务三部。总务部由重松龙吉(日)任部长,太田(日)任次长;营业部由王绍禹(中)兼任部长,村上陆二(日)任次长;工务部由上田中太郎(日)任部长,岩下初三(日)、马场丁蹄(日)任次长,各部再设职员数人办理主管事务。

显而易见,日方资本在信丰印染株式会社占大头。从高管人员构成上看,名义上虽然由中方担任最高职务,而实际上内部管理和生产活动由日方直接控制,中方则只能直接负责对外营销,而且采用的是“日华合办信丰染印公司”的名义。

信丰“合办”前占全县本行业色布产量的68.6%

信丰对日本并不陌生,这是因为信丰在创办之初,就引进日本设备、采用日本技术从事布匹印染生产活动。创办信丰的背景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初,潍县织布业已拥有数万台织布机,号称“十万织布机”,日产原布(又称坯布)数万匹。原布为白色,只是半成品,只有通过印染加工成色布才能作为布料正常使用。

早在1932年春,信丰就委派郭履平、王芾村去日本和歌山株式会社购进一部拉宽机、两部烘干机、一部燎毛机、一部抓绒机、两部叠布机等全套水平先进的日本染布机器。信丰投产后,拥有有固定的原布供应商,接受的原布标准统一,印染加工而成的各类色布都保持了优良而稳定的质量,因而遍销省内外各地。自1934年正式投产到1936年间,信丰管理有方,技术精良,产品畅销,生产发展蒸蒸日上,每年获得盈利五六万元。1936年,尹焕斋、郭履平第二次去日本购置印花机械,全部用款4万元,预交定金2万元。但机器尚未运出,即爆发七七事变。后来信丰虽然与日本厂方交涉,但因为尹焕斋、郭履平的变故,成了一笔糊涂账,定金未能索回。

“日华合办”前,信丰已拥有198名工人、50名职员,日产色布占到了全县本行业产量的68.6%。

日方“合办”德聚染厂投入7万元

日寇侵占潍县后,日商日华兴业株式会社来潍设立了潍县出张所瑞祥公司。该公司的佐佐木清信随即诱逼德聚染厂参与“日华合办”。佐佐木清信与德聚染厂经理魏新泉经过多次谈判,又征得该厂股东聚兴昶(Chang)钱庄陈启之、同盛钱庄康子周同意,瑞祥公司便与德聚染厂实行“日华合办”。德聚染厂原有资金5万元,由原股东聚兴昶、同盛各抽回1万元,实际投入3万元;瑞祥公司投资7万元,共拥有资本10万元。如遇资金不敷使用,再由瑞祥公司提供贷款,按月息6厘计算。

潍县德聚染厂于1935年投产。该厂位于东关南沟街(今奎文区奎文门内友谊街)中段路南,临街的大门,两旁是平房,有四跨的厂房一座,锅炉房一座,仓库一栋,37间平房,占地面积4400平方米。那年济南普利染厂停业散伙,处理设备。魏新泉与聚兴昶钱庄陈启之商定,由魏新泉去济南花了1.1万元买下了普利染厂的设备,随即拆迁运来潍县。当年便安装、试车成功并投产,专染硫化兰、纳夫妥大红,纳夫妥紫、硫化青等各种色布。日产各种色布300匹(匹为长度计量单位,有大匹和小匹之分,一大匹为40码,约合36.6米,一小匹减半)左右,以“新时代”、“自由”牌为商标,产品行销省内外。

德聚染厂初建时,魏新泉自有资金仅为4000元,所有设备及流动资金,都是贷款解决的。1936年因为周转不灵一度停产。后来由聚兴昶、同盛两家钱庄出资5万元买下德聚染厂全部资产,仍称德聚染厂,仍然聘魏新泉任经理,继续经营。

“日华合办”后,德聚染厂由日方委派川南英次郎为厂长兼技师、杜边二郎任会计主任,中方仍由魏新泉任经理,是否采用新的名称则未见记载。

潍县沦陷后日寇操控印染行业

潍县元聚染厂内景

元聚染厂被迫参与“日华合办”

1938年夏,日本棉花株式会社强行与潍县元聚染厂“合办”。

元聚染厂全称是元聚漂染工厂,位于潍县东关南沟街西头、奎文门内路南,创办于1932年。是由长山县周村镇(今淄博市周村区住地)商人陈瑞庭与章丘县商人刘星阶(一说刘星楷)等集资建成的,起初刘星阶担任总经理,陈瑞庭任厂长。因为该厂股东和主要负责人大都是周村、章丘人,对潍县情况不熟悉,后来便聘请潍县人齐毓章任厂长。该厂鼎盛时期雇佣80多名工人分两班日夜不间断生产,日产色布400多匹,主要生产元青、藏青、士林等品种的色布,使用商标有挂角、骏马、凌烟阁、鸳鸯游园、长生殿等。

潍县沦陷前夕,元聚染厂的周村、章丘籍股东和员工都返回了故里,工厂停产,只留下厂长齐毓章与几个工人留守。

日本棉花株式会社与潍县元聚染厂谈判“合办”事宜时,陈瑞庭、刘星阶等股东都没有再回潍,只能由厂长齐毓章出面代理。“合办”并复工后,日方派山住负总责,染色、会计、销售等各部门都由日方人员把持,完全掌握实权。中日双方投资比例,以及“合办”后是否采用新的名称等相关情况都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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