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余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这辆车存在质量问题,与销售公司协商不成,遂将该销售公司告上汉阳区人民法院。原告余先生将涉案车辆返还被告销售公司,销售公司返还原告余先生购车款121万元,并赔偿余先生三倍购车款363万元及其它经济损失共39.6万元。

花121万买辆进口路虎

可是开了两个多月

就开始频繁出问题

经鉴定

车辆本身有质量问题

因为与销售公司协商不成

车主一气之下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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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双方签订的《乘用车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

● 原告将涉案车辆返还被告销售公司,销售公司返还原告购车款121万元,并赔偿原告三倍购车款363万元及其它经济损失共39.6万元。

● 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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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余先生刚提车时的合影留念

2016年1月,武汉的余先生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16款欧规路虎揽胜柴油3.0T”黑色汽车一辆,价款为121万元。

2016年2月1日,余先生将车提走。

没想到

车才开了两个多月

就开始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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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期间,这辆车4个轮毂相继多部位发生开裂,余先生多次前往修车店维修,最后来到销售公司更换了4个19寸轮胎轮毂,以及车身漆面镀金,支付了6000元。

● 2017年5月3日,余先生开着这辆越野车在高速公路行驶,先出现D档报警,随后发动机自动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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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余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这辆车存在质量问题,与销售公司协商不成,遂将该销售公司告上汉阳区人民法院。

经法院委托相关部门鉴定:

● 该车辆的产地为英国,属于原装整车进口。此前的轮毂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夹杂物、微缩孔和疏松等冶金缺陷,系轮毂本身质量问题,属于产品缺陷;

● 至于车辆发生自动熄火及熄火前不报警,鉴定结果为可以排除发动机涉水导致发动机损坏,系车辆本身问题。

2019年2月,汉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撤销双方签订的《乘用车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告余先生将涉案车辆返还被告销售公司,销售公司返还原告余先生购车款121万元,并赔偿余先生三倍购车款363万元及其它经济损失共39.6万元。

销售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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