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121万买的路虎开一年就“趴窝”...车主维权拿回521万
摘要:余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这辆车存在质量问题,与销售公司协商不成,遂将该销售公司告上汉阳区人民法院。原告余先生将涉案车辆返还被告销售公司,销售公司返还原告余先生购车款121万元,并赔偿余先生三倍购车款363万元及其它经济损失共39.6万元。
花121万买辆进口路虎
可是开了两个多月
就开始频繁出问题
经鉴定
车辆本身有质量问题
因为与销售公司协商不成
车主一气之下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二审判决
↓↓↓
● 撤销双方签订的《乘用车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
● 原告将涉案车辆返还被告销售公司,销售公司返还原告购车款121万元,并赔偿原告三倍购车款363万元及其它经济损失共39.6万元。
● 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大快人心!
原告余先生刚提车时的合影留念
2016年1月,武汉的余先生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16款欧规路虎揽胜柴油3.0T”黑色汽车一辆,价款为121万元。
2016年2月1日,余先生将车提走。
没想到
车才开了两个多月
就开始出现问题
● 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期间,这辆车4个轮毂相继多部位发生开裂,余先生多次前往修车店维修,最后来到销售公司更换了4个19寸轮胎轮毂,以及车身漆面镀金,支付了6000元。
● 2017年5月3日,余先生开着这辆越野车在高速公路行驶,先出现D档报警,随后发动机自动熄火。
网络配图
余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这辆车存在质量问题,与销售公司协商不成,遂将该销售公司告上汉阳区人民法院。
经法院委托相关部门鉴定:
● 该车辆的产地为英国,属于原装整车进口。此前的轮毂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夹杂物、微缩孔和疏松等冶金缺陷,系轮毂本身质量问题,属于产品缺陷;
● 至于车辆发生自动熄火及熄火前不报警,鉴定结果为可以排除发动机涉水导致发动机损坏,系车辆本身问题。
2019年2月,汉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撤销双方签订的《乘用车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告余先生将涉案车辆返还被告销售公司,销售公司返还原告余先生购车款121万元,并赔偿余先生三倍购车款363万元及其它经济损失共39.6万元。
销售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