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少人多,道路复杂多变,常在路上走的车主们自然也知道要小心防备。可是除了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细化的交规之外,还要应对防不胜防的碰瓷党,车主们真是一个头两个大,每天开车出门都得小心翼翼地,生怕出错。即便如此,还有些躲不开的坑,近日就有车主诉苦:明明自己没碰到前面的人,为何却要赔偿?

事件还原:按喇叭惊着前车乘客,车主被认定担责

根据相关报道,不久前出租车司机程师傅在驾驶经过路口时,习惯性地鸣笛催促前方的电动三轮车。该辆三轮车上载着胡某等5人,结果三轮车主受到程师傅鸣笛惊吓发生侧翻,胡某受了伤,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没撞到人也赔了17万?交警呛声司机:这是非接触交通事故!

事发后,双方第一时间报案,交由警方处理。经过详细调查,法庭最终认定三轮车司机是受到后车喇叭声的惊吓而发生侧翻,导致胡某堕车受伤。因此,司机程师傅要承担30%的赔偿,总计人民币17万多。程师傅对此表示十分冤枉,明明自己没有碰到那台三轮车,发生事故了居然还要负责赔偿?

无独有偶,安徽宣城的肖先生也有类似的经历。不久前肖先生驾车经过一个丁字路口正准备左转,两位骑电动车的女士在几米外突然先后摔倒。一会儿后两位女士很快站起来,并扶起了电瓶车,肖先生也缓缓把车开走了。当晚8点肖先生接到交警电话,被告知摔倒的女士已报警,肖先生涉嫌肇事逃逸,随后交警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没撞到人也赔了17万?交警呛声司机:这是非接触交通事故!

交警发话:真的不冤,非接触交通事故先了解一下

上述的事件受到网友的口诛笔伐,很多人认为双方车辆没有发生直接接触的情况下,还要赔偿,岂不是变相的碰瓷?面对外界的争论和疑问,交警部门表示,没有接触不代表与事故无关。这类事故被称为非接触交通事故,当事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所谓非接触交通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事故时,当事双方没有发生实际的物理碰撞,但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比如上面说到的按喇叭致前车侧翻事故,就是这样的道理。这时候有车主就要抱怨了:“这样一来开车也太艰难了吧,万一哪天路上按个喇叭,把对面的人吓到跌倒了,他来找我要赔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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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表示,车主大可不必太过担心,非接触交通事故也是有严格的界定标准的。其中最核心的判定标准,就是驾驶过程中有没有出现违规现象。例如上述安徽肖先生的事件,宣城广德县公安局就发布公告称,肖先生在进入广宣路后发现左侧直行的电动自行车时才采取停车让行措施。但根据相关规定,借道通行的车辆,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因此肖先生的驾驶错误是造成意外的重要原因,所以需要对事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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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尽管非接触交通事故对车主们的驾驶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只要遵纪守法就不会有问题。另外,还要特别提醒各位小伙伴,发生“非接触交通事故”没有报警直接离开现场,可能会被判定为肇事逃逸,会面临扣分、罚款甚至行政拘留的处罚。各位可千万别想着出事了就一走了之,还是乖乖报警,该承担的责任是逃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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