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令施行后,军人军属相关利好规定发布!

令行禁止三军同。新修订的共同条令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军正规化、法治化建设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共同条令,关键是在严格遵守上下功夫,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

1、亲属来队有“专车”接送

【条令摘要】 军人亲属来队,单位首长应当安排军人与亲属团聚,并介绍军人在部队服役的情况;军人直系亲属临时来队,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安排车辆到临近的车站、码头、机场接送站。——《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第一百九十八条

官兵感言:新修订的共同条令颁布实施后,部分官兵仍存在一定顾虑,倾向于用惯性思维审视条令的变化。作为带兵人,要及时引导官兵了解和掌握新一代条令的精神实质,从思想上认清新变化中的“暖心”之举,让每名官兵没有压力地去享受那份“红利”。

——张 勇

2、用手机不再东躲西藏

【条令摘要】 基层单位官兵在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可以使用公网移动电话。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第二百八十二条

官兵感言:即使电话在休息时间不限制使用,我依旧没有顺利地找到战士。这看似是个巧合,但巧合的背后隐藏着某些必然。条令虽然改了,但战士们的“心墙”却还没有完全推倒。在军营开放使用智能手机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何 亮

3、轮休回家不再脚步匆匆

【条令摘要】配偶在驻地长期工作或者生活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休息日和节假日前1日下午操课结束后离队,休息日和节假日结束当日晚饭前归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第一百八十七条

官兵感言:对于已婚官兵来说,工作与家庭总是在不断地“切换”,但大多数官兵都选择了履职尽责干好本职。有人说,陪伴是最好的成长。作为一名有了孩子的已婚士官,感到新修订的条令中涉及我们切身利益的规定更加暖心了。多了一些陪伴,便少了一些遗憾。——崔沥文

4、值班过后“补休”也幸福

【条令摘要】 节假日期间值班、执勤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人员,任务结束后,通常安排补休。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

官兵感言:军人的特殊职业决定了休假的不确定性,但休假权作为官兵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维护。军人与家的距离,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在不影响正常训练工作的前提下,应该给官兵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带兵人要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真情实意。——高延强

5、身着军装出门真自豪

【条令摘要】 军人非因公外出可以着军服,也可以着便服。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第八十二条

官兵感言:身为军人,其实并没有过多的奢望,穿上这身戎装,昂首走在街上,迎着来自周围人赞许、信任的眼神,这大概就是广大基层官兵最为期盼的“小确幸”了。——赵巍山

6、哺乳期间回家住好暖心

【条令摘要】 女军人怀孕和哺乳期间,家在驻地的可以回家住宿,家不在驻地的可以安排到公寓住房住宿。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官兵感言: 一个规定的出台,解决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困难,而是一个群体的困难,不只为一个人带来幸福,更给全军女军人带来“福音”。这一新规定的实施,无疑让一些符合条件的士官能够更好地做到“家庭事业两不误”。后顾无忧,必然大步前行!——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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