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溫度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有一定的影響的。而我們的身體機能也會隨着溫度的變化進行相應的變化。那麼人體內能夠承受的最低溫度和最高溫度是多少呢?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其實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相應的分析,這第一個方面是機體溫度,這第二個方面是環境溫度。

   一般來說,我們的機體溫度指的就是我們的身體溫度,而這種溫度,主要是由於身體內的中樞系統進行相應的控制的。而一般來說如果身體沒有遭遇到什麼問題的話,那麼身體的溫度會處以個一個平衡的階段。正常人的體溫會維持在三十六度和三十七度左右。

   是由於一天之內溫度肯定是要發生變化的,而這種變化一般是在一天的午後發生的。也就是說在午後的時候,陽光的照射會非常的強烈,那麼這個時候人的體溫可能也會有所上升。但是據有關的科學家表明認爲,這種溫度的上升一般波動的頻率會維持在一度左右,因此不會對身體造成壞的影響。

   高於三十七度的溫度則是表示身體正處於發燒的一個狀況。那麼在這個狀況下,人體所能夠忍受的最高溫度是四十一度。一般來說,人體如果溫度高於四十一度的話,那麼就會直接導致昏迷的現象發生,這種程度上的發燒也可以說是最爲嚴重的,因此出現這種情況的話,就要及時配合醫生進行相應的治療,否則會對身體造成一定的影響。

   除此之外,一般人體所能夠承受的最低溫度是在三十五的度左右,這個溫度範圍的人一般很多都會造成失血性休克。而如果低於三十五的話,甚至會連水銀計都無法測出。

   一方面,我們可以從環境的溫度進行分析。由於我們周邊的環境溫度是一直在變化的,那麼在變化的過程中,我們的身體有時候需要去適應寒冷,有時候又要去適應炎熱,因此總是在發生變化的。而普通人一般適應的程度是差不多的,他們對於外界的環境反映也是相似的。是在世界當中,也有不少的奇人,這些人通過自己本身的一種鍛鍊,最終能夠適應常人所無法忍受的溫度,而其中更是有些人因此而打破了吉尼斯世界紀錄,可以說是讓人感到十分驚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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