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审计机构年报“难产” 山东地矿收到监管函

(资料图)

鲁网5月11日讯(记者 鲁珊珊)今天,记者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了解到,因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地矿.000409.SZ)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一季度报告,山东证监局对其出具《关于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张虹、总经理张宪依等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更换审计机构年报“难产” 山东地矿收到监管函

山东证监局表示,截至2018年4月30日,山东地矿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一季度报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山东地矿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山东地矿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山东证监局对山东地矿董事长张虹、总经理张宪依、财务总监薛希凤、董事会秘书马立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记者了解到,早在4月27日,山东地矿就预测无法在2018年5月1日前披露相关定期报告。

更换审计机构年报“难产” 山东地矿收到监管函

5月3日山东地矿发布公告,公司原定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一季度报告,不过公司最终无法在2018年5月1日前披露上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2日起停牌。

对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山东地矿归结为两个:一是有股东提议改聘审计机构;二是公司与刚聘任的审计机构没有在关键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解约。

山东地矿称,如改聘会计师事务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将配合审计机构的工作,尽早完成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地矿成立于1993年3月2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法定代表人为张虹,注册资本51093.12万元,控股股东为山东地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42%,主要从事矿业开发、医药制造、油品加工、特种轮胎制造和房地产等业务,1996年6月山东地矿在深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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