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高交大队洛川中队查获一起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洛川中队查获一起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2018年5月11日下午,延安高交大队洛川中队民警在洛川收费站查获一起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并在当天下午对车辆驾驶员宋某进行了安全教育。 2018年5月11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民警在安全检查中遇到了宋某驾驶的车牌为陕JSW***号牌车辆,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所提供的车辆交强险保单已经过期,民警遂要求驾驶员宋某提供新的交强险保单,宋某告诉民警自己可能忘记买了,自己一直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需要打电话核实一下,在宋某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的过程中,民警利用警务通查询结果显示为宋某所驾驶的陕JSW***号牌车辆交强险处于未参加状态,宋某在和保险公司核实后也确定自己忘记购买车辆交强险,民警遂对于宋某依法作出处罚,并在该车辆所购买的新的保险生效后,将车辆放行。宋某对于民警表示感谢,对于民警的安全教育,宋某表示,自己身为一名中共党员,又是在村子里做生意的,应当在每一个方面给村民当表率,这次自己是幸运的,遇到了这么耐心的民警,给自己讲解法律知识,其实自己小时候梦想长大了也能成为一名警察。宋某最后表示,自己一定将自己的“糊涂事”回去告诉村民,让他们引以为戒,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来源:洛川高交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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