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超控股回复解释,中国农业银行徐舍支行账户被冻结,系前法定代表人、前董事长、前实际控制人黄锦光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涉嫌私刻公章,以公司名义为其关联企业广东凯业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债务提供担保所致,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最终需以审理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截至5月24日,中超控股被法院查封的银行账户有1个,为农业银行徐舍支行,申请人是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冻结金额2479.12万元。

被冻结银行账户非主要账户 中超控股称已造成一定影响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面临多起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信用评级下调,中超控股(002471)的危机仍未解决。

中超控股6月3日晚间回复深交所称,截至2019年5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合计249个,账户余额合计3.65亿元,现金余额合计80.26万元。截至5月24日,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冻结资金余额为2479.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该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低,同时该账户不是公司主要支付账户,因此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不属于相关规定的“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从而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中超控股的危机源自一次失败的“卖壳交易”。2017年10月10日,中超集团与深圳鑫腾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超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深圳鑫腾华无限售流通股3.68亿股,占中超控股总股本的29%。上述股份转让价为19.08亿元,交易完成后,深圳鑫腾华实控人之一黄锦光成为公司新任实控人。

不过,中超控股却在2018年9月28日突然公告称,因深圳鑫腾华未按期支付第一次交割标的股份的股份转让款,深圳鑫腾华已构成了实质性违约,现终止协议,第二次标的股份不再继续交割。

2018年9月5日,中超控股获悉,深圳鑫腾华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随后也被冻结。其后真相揭晓,2018年11月12日,因私刻250家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用于融资贷款,黄锦光向揭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中超控股旗下仍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中超控股因诉讼涉及被查封的银行账户主要是江苏银行宜兴城中支行、平安银行宜兴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农业银行徐舍支行。其中,江苏银行宜兴城中支行、平安银行宜兴支行及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已于5月24日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解除冻结的措施,目前已恢复正常使用。

截至5月24日,中超控股被法院查封的银行账户有1个,为农业银行徐舍支行,申请人是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冻结金额2479.12万元。

中超控股回复解释,中国农业银行徐舍支行账户被冻结,系前法定代表人、前董事长、前实际控制人黄锦光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涉嫌私刻公章,以公司名义为其关联企业广东凯业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债务提供担保所致,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最终需以审理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中超控股认为,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已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但公司其他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因此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超控股表示,公司现已聘请专业的诉讼律师团队,采取法律手段,向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追究相关当事方的法律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希望相关法院和债权方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 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的要求,慎用冻结、查封等措施,不要因法律纠纷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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