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集资案件公告(2018年9月3日)

公告

兹因我局办理邬军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邬军飞,男,身份证号码:152722196711011514)现已进入立案侦查阶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即2018年09月03日至2018年10月03日)凡与邬军飞有借贷关系的个人或单位,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有效凭证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者,我局将视为主动放弃债权,望互相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

崔警官    15104771322

高警官    0477-3155341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2018年9月3日

来源:平安东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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