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很多人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鉴证实录》,那是多少人心中的梦想,电视剧中法医们通过凶手作案留下的物证,可以得出凶手的一夜特征,帮助破案,不得不让人大呼神奇。可是你们知道吗?这种断案手法是在谁手里发扬光大的呢?

没错,他就是宋慈。宋慈福建建阳(今属福建南平地区)人,跟朱熹是老乡。宋慈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著有《洗冤集录》。西方普遍认为正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所以,宋慈绝对是一位享誉海内外的历史名人。

事实上,宋慈在当时就已经成名了。宋慈在当时的知名度远远高于南宋的皇帝,可在元朝人编纂的正史《宋史》里,对宋慈只字未提。现有关于宋慈的介绍,大都来源于南宋词人刘克庄的《宋经略墓志铭》。

那就来看看宋慈到底是什么样一个人。

宋慈出身于官宦世家。其祖上为唐朝著名宰相宋璟。北宋时,宋慈的高祖宋世卿从浙江建德县来建阳任建阳丞而家居此地。父宋巩曾任广州节度推官,也就是掌管刑狱的官员,家境小康。

所以说宋慈不愁吃穿。而且宋慈自幼聪明好学,拜同乡前辈吴稚为师,吴稚又是朱熹的高足。所以宋慈深受朱熹的影响。宋慈脑子烙印了朱熹“格物致知”的痕迹,重视实践,穷究真理。

不过,宋慈在仕途上,并非一帆风顺。到了32岁,才考中进士,谋取了浙江鄞县县尉一职位。遗憾的是,就在他上任前,父亲病逝。按照古时的规定,父母去世后,宋慈需要在家守孝。一直到了41岁,宋慈到任江西信丰县主簿,才算是正式踏上政坛。

之后在广东、江西、广西、湖南等地提点刑狱官,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等职。他居官清廉刚正,体恤民情,不畏权豪,决事果断。

在宋慈20余年的官宦生涯中,他大部分时间与刑狱有关,他办案注重实地检验,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的第一手资料,又总结了宋代和之前的法医知识,于1247年编成《洗冤集录》一书。

《洗冤集录》是世界现存最早的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它不仅指导了宋朝及其后世的司法实践,对于法医学的发展也有重大贡献。

《洗冤集录》的成书时代,西方世界正笼罩在中世纪的茫茫长夜。直到两百年后,随着席卷欧洲的文艺复兴浪潮,西方人才以空前的热情从东方汲取先进的科技知识,其中包括《洗冤集录》。《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系统法医学专著,比意大利人菲德利的《医生的报告》早了整整350年。世界法医学界公认宋慈为世界法医学的鼻祖。

《洗冤集录》开篇自序三句话:“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意思是狱事中最重大的莫过定杀头之罪,定此大罪的依据莫过于弄清第一手案情,而第一手案情最重要的莫过于检验。

实际上表明了宋慈的态度。这实际上跟当时的时代环境有关,在宋慈为官的时候,当时的官吏们对尸体与案发地点都是“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结果导致冤狱丛生。宋慈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

所以,宋慈当官的时候制定了一条标准,无论案发何处,检察官员都必须“躬亲诣尸首地头”。即便是尸味难闻,臭不可近,官员也“须在专一,不可避臭恶”。

而宋慈自己言行一致,每案必到现场亲检,“恶弱处所,辙迹必至”。甚至淳祐八年(1248年)时已62岁的宋慈奉使四路,勘问刑狱,他仍坚持到各地躬亲检验。

宋慈这样做无非是尽量发现真相,做到公正客观,给受害人一个清白。宋慈一生清廉为官,秉公为民,无私办案。体恤民情,不畏权豪,决事果断。他在为官20多年时间里,破获无数案件。在福建建阳一带,也流传着许多宋慈“能让死人说话”的传说。

据说有一次,宋慈接到报案说有一处民居失火,烧死了一个人。他到现场时,死者妻子正对着烧焦的尸体痛哭。该妇人告诉宋慈,她丈夫因为身体不适在家休息,她出去劳动,回来时房子已经被烧毁,丈夫也被烧死了。

这种回答让宋慈觉得很可疑,他仔细检查尸体,发现没有任何挣扎过的迹象,背部贴着地面的地方明显烧伤痕迹较轻,而且死者的口中没有灰尘。这绝对不是烧死的现象。而极有可能是有人将其杀害之后纵火,企图制造火灾的假现场。

这些正是尸体“告诉”他的信息,后来宋慈进一步调查取证,发现是死者妻子与他人通奸,被发现后,与奸夫一起将死者勒死,之后放火焚烧了屋子,造成失火死亡的假象。

看来真让“死人说话了”。

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就不在一一举例了。所以,说他是法医学之父,也一点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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