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认为未经许可提供网络小说全本阅读、下载 360子公司状告腾讯索赔百万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周蔚 实习生 于忠洋)因认为手机QQ浏览器未经其许可擅自提供两部网络小说的阅读、下载,侵害了本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360的子公司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手机QQ浏览器的权利人及运营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及腾讯科技(深圳)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

14日下午,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认为手机QQ浏览器软件侵权 索赔100万元

《穿越之深宫情缘》、《武侠世界穿越器》分别是枫舞思风和爆炒绿豆创作的网络小说。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称其已获得这两部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家许可授权,并同时享有维权权利。

世界星辉公司称,2016年上半年其发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通过其经营的“手机QQ浏览器”软件提供以上两本网络小说的全本阅读、下载。

世界星辉公司认为,这一行为已侵害了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经济损失,遂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内容、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人民币,并在“手机QQ浏览器”软件首页、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首页显著位置及《法制日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第一版显著位置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原告:手机QQ浏览器未经允许提供小说

据悉,世界星辉公司是三六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周鸿祎任执行董事。该公司注册于2009年10月,负责运营“世界之窗浏览器”软件。

法庭上,为了证明世界星辉公司享有两部小说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家许可授权,律师出示了两部小说作者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数字版权签约合同,及第三方公司与世界星辉科技公司签订的授权文件。

被告:对小说数字版权签约合同真实性存疑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辩称,手机QQ浏览器并没有在软件中直接提供涉案两部小说,而是通过转载的方式供用户免费阅读。同时,其认为世界星辉科技公司提出的每部小说50万赔偿请求缺乏事实依据。

对于世界星辉公司提交的数字版权签约合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的律师对合同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其认为,在《穿越之深宫情缘》这部小说的数字版权签约作者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稿酬的计算方式,无法证明其已经实质履行。而另一部小说《武侠世界穿越器》的数字版权签约合同的甲方、乙方与《穿越之深宫情缘》的均不相同,却使用了相同的合同模板。

同时,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指出,自己是一家台港澳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公司没有在中国大陆进行互联网经营的资格,不是适格被告。

双方律师当庭表示需要补充提交证据,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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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墨涵(EN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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