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时,到2021年底,全省50%以上的日间照料(活动)中心、60%以上的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原则上不含有事业编制的机构)由社会力量运营,使社会力量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主力军。·鼓励并支持社会组织、农民协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参与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对连片管理5个以上且服务到位、老人满意、运营良好的管理服务机构,由市级福利金每年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运营补贴。

山西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三年内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新京报讯(记者 张羽)据山西省民政厅网站消息,近日,山西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卫健委联合出台《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19-2021)》(以下简称《计划》)。其中提到将通过十二项重点工程,完成三年内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的目标。

《计划》提到,要实现“到2021年底,初步形成以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为主体、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为引领、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社会参与等多种业态并存的运行机制,实现多元化、品牌化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到2021年底,山西省需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7000个,区域性养老中心100个,中心敬老院200个,同时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超过500个,方能基本上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

同时,到2021年底,全省50%以上的日间照料(活动)中心、60%以上的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原则上不含有事业编制的机构)由社会力量运营,使社会力量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主力军。

十二项重点任务工程

·对管理好、服务好、运营好的照料中心,每年动态优选500个示范点,由省本级福利金每个奖补1万元,市本级福利金每个奖补1万元。

·2019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利用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全省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活动)中心配置空调。

·鼓励有条件的村把照料中心与村卫生所设置在一起,实现资源共享。

·鼓励并支持社会组织、农民协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参与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对连片管理5个以上且服务到位、老人满意、运营良好的管理服务机构,由市级福利金每年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运营补贴。原则上连片管理每增加1个给予1万元运营补贴。

·将分散在乡镇、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集中管理,2019年每个市至少选择3个县进行集中供养试点,到2021年底,全省80%的县开展区域性集中供养服务。

·对全省现有503所敬老院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每个县保留1-3个敬老院作为区域性养老中心或中心敬老院,2019年起连续三年对符合要求的敬老院进行提质升级改造。2019年重点关闭入住10人以下的敬老院,2020年关闭入住20人以下的敬老院。到2021年,全省标准化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达到300个,实现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优先到区域性养老中心或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

·2019年开始,利用省、市福利金连续三年重点对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心敬老院进行消防设施改造。

·到2021年底,实现60%以上的区域性养老中心和中心敬老院交社会力量运营。

·建立全省农村留守老人信息档案,加快推进留守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智能穿戴服务。

·2019年,将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补贴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将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补贴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制定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活动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标准,通过标准化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水平和质量。

·2019年开始,每年对从事农村养老服务人员进行省、市、县三级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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