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保暖美观到彰显身份,皮毛经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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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将亚当和夏娃赶出伊甸园时,“用皮子[皮毛]作衣服给他们穿”。

——《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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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毛交易:从保暖美观到彰显身份

皮毛交易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史前时代,那时的人类依靠动物皮毛来保护自身、抵御外在危险。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种非常明智和必要的生存策略,因为人类是所有哺乳动物中体毛最少的,或者说是肌肤暴露在外最多的。随着人类数量不断增多,皮毛的用途也越来越多样化。穿着皮毛已经不再仅仅是为了保暖,更是为了美观。

约翰·詹姆斯·奥杜邦在1843年创作的《美洲河狸》

皮毛还成了彰显地位的标志和奢华享受的方式。古代埃及人会与阿拉伯人和腓尼基人交易皮毛,然后用植物染料给皮毛上色。希腊人从利比亚人和塞西亚人手中购买皮毛。这两个民族都生活在里海以北,他们会用河狸和海獭的皮毛给自己的衣物镶边。罗马人从德国进口动物皮毛,当元老们脱下羊毛纺织的托加长袍,换上“哥特式皮毛外衣”的时候,人民就会称他们为“帕利特”(Pellete)。

在中世纪,市场上交易的皮毛数量非常惊人,这些皮毛会被远销到四面八方。德国、爱尔兰和苏格兰的皮毛被卖到了伦敦;西班牙、北非和西西里的皮毛被卖到了巴黎;瑞典、葡萄牙和保加利亚的皮毛被卖到了布鲁日以及其他一些地方;等等。东边的俄国也成了一个重要的货物集散地,大量皮毛从这里源源不断地流向西方。皮毛出售之前都是进行过清洁、剪裁、缝制和染色的。专业从事这些工作的人越来越多,他们把皮毛制作成各种各样的产品,包括外套、帽子、手套和寝具等。皮毛交易发展壮大的结果就是很多曾经与世隔绝、故步自封的国家和文化都融入了一个国家间联系越来越紧密、越来越相互依存的世界。

1777年,英国人在北美洲东部进行皮毛交易的场景

皮毛后来还成了阶级分化及财富的象征,是区分贵族和平民的重要标志。一系列限奢法令规定了人们只能依据自己的身份恰当地使用皮毛。1337年,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规定,可以穿戴皮毛的人员仅限于皇室成员,“高阶圣职人员、伯爵、男爵、骑士和上流社会女士”,以及年俸不低于100英镑的教会官员。

1429年,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宣布,只有骑士以上级别的男性或年收入超过200马克的人,才可以穿着由最好的皮毛装饰的丝绸衣物,以及佩戴镶嵌了珍珠或黄金的饰物。城镇议会的委员和高级市政官员可以穿戴有皮毛镶边的长袍。等级再低的人就只能“穿着适合他们地位的低调朴素的服装”。“出身卑微”的富商们愿意在皮毛上花大把的钱财,为的就是向众人显示自己完全有资格爬上僵化的社会成就阶梯上的更高位置。平民当然也不是就得受冻,但他们只能穿一些不受追捧的材质,也就是最普通的动物的皮毛制成的衣物,比如山羊、绵羊、猫、狗和兔子。

已知最早的由欧洲人创作的美洲野牛的图像,出自弗朗西斯科·洛佩斯·德·戈马拉1554年出版的《印第安通史》

虽然使用皮毛的群体范围非常广泛,但是对皮毛交易拥有最大影响力的还要数贵族和皇室成员。为了稳固人数稀少的贵族的地位,贵族成员会购买大量的皮毛。即便如此,他们和皇室成员比起来仍然只能算小巫见大巫。皇室成员有无穷无尽的财富,他们买起皮毛来完全没有节制。

比如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有一件九片拼接的礼服,是用超过12000张松鼠皮和80张白貂皮制成的。布列塔尼女公爵安妮与法国国王查理八世举行婚礼时穿了一件下摆很长的长袍,长袍上装饰着金线,镶嵌了珠宝,并使用了160张黑貂皮。13世纪初一个英国木匠辛苦工作40天的收入仅能买一条兔子皮的镶边,而亨利八世国王的一件礼服就用了100张黑貂皮和560张松鼠皮,价值大约200英镑,是当时在埃尔特姆宫为国王工作的泥瓦匠日工资的6000倍,这样的对比足以让人理解这种铺张浪费的恶行究竟有多么严重了。

回归朴素:追求奢华虚荣是罪恶

当然也不是所有君主都认为穿戴皮毛是一种无可指摘的积极嗜好。8世纪末9世纪初在位的法兰克人的国王查理曼大帝虽然也会在国事活动上穿戴精美的皮毛,但他并不认可是衣物造就了穿衣之人的观点。当他开始为自己的朝臣们过度沉迷于精致奢华的服饰而感到担忧之后,查理曼大帝选择了一个非常寒冷,还下着大雨、刮着大风的日子,命令所有朝臣穿上他们最精致的服装和他一起去打猎。

查理曼穿着一件厚实且防水的羊皮斗篷,所以恶劣的天气一点儿也没有让他感到不适;而他的那些随行人员却被淋成了落汤鸡,他们身上穿的精致丝绸和皮毛也都沾满了污泥。查理曼大帝给他的贵族们一个教训的机会出现了。他把这群冷得发抖的人带回城堡,让他们站在炉火前面取暖。他们身上的皮毛被烤干之后不但严重缩水,还变得皱皱巴巴的,都成了浪费了大价钱的破布。根据苏格兰历史小说家沃尔特·斯科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的说法,查理曼大帝“身上穿的朴素的羊皮斗篷既不怕水也不怕火,他意气风发地站在众人面前,看着围绕在自己四周的这群衣衫褴褛的朝臣,告诫他们把丝绸和皮毛留到重要庆典上穿戴就可以了,打仗或在平原上打猎的时候还是要穿祖先们曾经穿过的那些朴素但实用的衣物”。

头戴貂皮帽子的本杰明·富兰克林

查理曼大帝还只是拿贵族们对于皮毛的盲目追求来取笑,而中世纪编年史作家不来梅的亚当(Adam of Bremen)则认为11世纪席卷欧洲的皮毛风尚是远比一点点虚荣心邪恶得多的问题。这位虔诚的神职人员尤其反对从俄国大批进口动物皮毛,因为他认为那里的“皮毛[像]牲畜粪便一样多”,他还担心“我们会受到天谴……因为我们像追求永恒的救赎一样追求一块貂皮”。作为最后的谴责,他宣称正是因为这种亵渎神明的对皮毛的渴望,以及俄国在满足这种有害无益的需求上扮演的角色,才使得“追求奢华虚荣的致命罪恶”充斥了整个西方。

无论邪恶与否,任凭朝代更迭,人们对于皮毛的需求持续旺盛。到17世纪早期,欧洲内部对皮毛的供应能力渐渐衰退。几个世纪以来,动物捕杀者已经搜尽了欧洲所有的森林、草地、溪水及河流,甚至走到了远东地区,他们为了获得皮毛而杀死不计其数的动物。各个地方有皮毛的动物的数量都在急剧下降。这就是为什么哈得孙关于发现皮毛的汇报在荷兰能引发巨大的兴奋。在传统皮毛来源渐渐枯竭的同时,美洲这个新资源正等着人们去发掘。

皮毛、财富和帝国

美国皮毛交易的史诗

[美]埃里克•杰•多林 著 / 冯璇 译

2018年5月出版 / 92.00元

《毛皮、财富和帝国》为“野性北美•多林作品集”系列第一部。在本书中,埃里克•杰•多林记录了旧的毛皮贸易的兴衰。

多林以河狸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讲述了欧洲各国,先是荷兰,后来是英国、法国,如何由于对皮毛的需求而前往美洲大陆,并在这片未“开发”的大陆上角逐、竞争。作者巧妙地用皮毛贸易的兴盛、发展及衰落为线索,将北美洲的发展变迁娓娓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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