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家的土地被征收了,现在说村委会要留下一部分,这合不合法呢?土地补偿怎么分,您可别被村委会忽悠了,其实他们说得不算,这一切应该取决于村民会议。

土地补偿怎么分,您可别被村委会忽悠了,他们说得可不算

在我国,法律规定了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也就是说,征地拆迁的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得经过村民会议讨论才行,不能只由村委会中的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说了算。而且法律对于村民会议也有着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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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村民会议呢?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除了村民会议之外,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才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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