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东方精工发布了2018年年报,而这一份年报引来了众多舆论关注,商誉爆雷、触发对赌协议、第四季度业绩巨额亏损等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其中东方精工与普莱德原股东之间因为业绩问题的"相互质疑"拉开了序幕,也被媒体戏称为"普莱德事件"。

立信审计有漏洞 东方精工为何还要求普莱德管理层签字确认

决定"普莱德事件"走向的是普莱德2018年审计报告,东方精工与普莱德原股东之间的争论热点也是审计报告是否无误且合规。

在东方精工披露普莱德2018年审计报告前,东方精工就披露普莱德2018年度业绩下滑等重大消息,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流程上也出现了瑕疵。

一般情况下,审计流程大概分为接受业务委托、计划审计工作、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在编制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需要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同样管理层也需要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确认。

此外,针对子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需要先通过子公司审计报告并公示后,才能进入母公司合并报表完成审计报告的撰写以及发布。有专业人士指出,在数据存在重大分歧的情况下,立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欠妥,同时,在普莱德专项审计报告未出的状况下,先行披露大合并报告,有违审计准则。

东方精工在后续的公告中多次指出,普莱德2018年审计报告未出具的原因是普莱德原股东委派的管理层未在普莱德的原始财务报表以及经立信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表上签字。

值得注意的是,在东方精工回复深交所问询时表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曾对普莱德财务报表进行过审计调整,此次调整减少东方精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08 亿元。

但对于此次审计调整,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普莱德高管指出,立信会计师在没有了解相关背景、普莱德实际情况以及行业发展情况下,向东方精工提出审计调整意见,本着对普莱德负责的态度,管理层一直没有签字确认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

其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也多次因为审计报告被处罚,从2018年下半年至今,立信已经接受四次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立信在2018年12月接连受到两次处罚,2018年12月3日,广东省证监局发布《处罚决定》,立信为超华科技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没有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未能发现超华科技财务舞弊行为,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责令立信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立信所业务收入75万元,并处以75万元的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敏、康跃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17天后,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周铮文、陶奇)》。《处罚决定书》显示,立信在对*ST国药2012年、201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了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没收立信业务收入95万元,并处以95万元的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铮文、陶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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