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十一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全国人大代表魏春呼吁

  禁毒,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二大队大队长魏春

  在“6·26”第三十一个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二大队大队长魏春,请其畅谈对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据了解,您曾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展开过调研,您在调研中发现了哪些问题,有哪些建议?

  魏春:从全国层面来看,戒毒人群尤其是康复人员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增加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工作的难度。部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没有稳定职业和相对固定住所,流动性大,致使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各项管控措施难度加大。建议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针对性措施,对社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进行精细化规范。进一步完善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考评奖惩机制,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社区戒毒(康复)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指导,提高管理者的整体素质,使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得到更好的治疗和帮扶。

  记者:近年来,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了派驻检察室,您对此有何评价?您对检察机关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法律监督有哪些建议?

  魏春:检察机关进驻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有利于提高司法行政戒毒执法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也有利于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戒毒人员教育戒治质量,对于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戒毒执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检察机关在变更戒毒措施、所外就医等方面加强监督。

  记者:近年来,公检法加强协作配合,在打击毒品犯罪上形成合力,办案成效显著。您对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共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中还有哪些建议?

  魏春: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互通禁毒工作情况,特别是适时介入重大毒品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做好证据的收集、甄别、固定工作,进一步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毒案件加大打击治理力度,依法快速办理。

  记者:近年来,未成年人吸毒、贩毒比例不断上升,对于我国未成年人禁毒教育工作有哪些建议?

  魏春: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要以校园为主阵地,以在校学生为重点,构建完善的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要勇于创新,不断创造更多适应时代潮流、受青少年喜爱的禁毒教育模式。要把防范青少年参与毒品违法犯罪作为毒品预防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惩诱发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

  记者:2018年国际禁毒日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您认为每个公民在抵制毒品和参与禁毒中应履行哪些义务?

  魏春: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我认为,抵制毒品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责任,我国禁毒法也指出,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公民要从我做起,远离毒品,增强禁毒意识。从现在做起,抵制毒品,不让毒品进家庭。从身边做起,参与禁毒,净化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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