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告一是深圳俾斯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俾斯麦资管),去年8月2日,俾斯麦资管与南京上海路证券营业部进行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银河证券为“俾斯麦7号私募基金”提供了质押式融资,但是到期之后,他们没有足额偿还,造成违约。昨天(6月5日)晚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证券)发布了一条诉讼的公告,南京上海路证券营业部因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涉诉金额为2.41亿元。

导读

2018年开始爆发的债券违约潮至今仍在蔓延,证券公司的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也爆雷了。

昨天(6月5日)晚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证券)发布了一条诉讼的公告,南京上海路证券营业部因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涉诉金额为2.41亿元。

债券回购也爆雷了!银河证券踩雷后起诉,中民投脱不了干系

被告一是深圳俾斯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俾斯麦资管),去年8月2日,俾斯麦资管与南京上海路证券营业部进行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银河证券为“俾斯麦7号私募基金”提供了质押式融资,但是到期之后,他们没有足额偿还,造成违约。从诉讼书上看,银河证券损失2.41亿元。

债券回购也爆雷了!银河证券踩雷后起诉,中民投脱不了干系

所谓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债券的正回购方即卖方向逆回购方买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

主要分为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

买断式的话,买了债券的人可以随意处理该债券,如果自己把债券卖给别人了,只要到期到市场上买一批相同的债券还回去就可以了。

质押式回购,简单来说,就是我有债券,先把它卖给你,其实是作为质押品(入库)借别人的钱来用,到了约定时间我再买回来。买方不能随意处置,只能等到期再卖回去。

目前融资主体大部分是私募基金产品户,偿付能力非常有限,一旦发生风险,客户无法补足资金及质押品,导致券商对中国结算出现连续欠库,券商往往只能紧急救火,为此垫付交收款。

现在银河债券和俾斯麦资管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俾斯麦资管成立于2015年11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主要就是做私募。他们的产品违约之后,无法回购,银河证券不想兜底,只能通过诉讼挽回损失。

银河证券诉讼书中提到,请求法院判令与该基金存在一定关联的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二」)、中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三」)、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四」)(下称中民投)承担连带责任。

背后大佬浮出水面,又是中民投。

小债在不久之前的文章中写过, 5月28日,中民投“18民生投资SCP005”再次出现技术性违约,后来总算延期两天总算兑付了,但大家都看得出来,现在中民投的融资能力和还债能力都很勉强了。

而且,不到万不得已,证券公司是不愿意诉诸法律手段来要债的,金融市场本来靠的就是声誉和信心,金融产品又相互嵌套、关联程度高,个别产品违约很可能快速向更大范围扩散,所以大家都不想扩大声势,影响整个市场的信心。

银河证券这次连带中民投告上法庭,一定是前面各种方法都用尽了之后,才不得已的选择。

这是一个公开的市场,可以说好话,也应该允许说坏话,在频繁的技术违约之后,中民投依然还保持3A评级,为了一家公司,而破坏市场的信用,这样赤裸裸地拉其他公司陪葬,真的好吗?

债券回购也爆雷了!银河证券踩雷后起诉,中民投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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