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用着用着电,耍起了小心思,搞起了小动作,结果损失惨重!这是发生在淄博高新区一位店主身上的真实事情。大家快来看看吧!

1月20日晚,山东淄博供电公司高新分中心工作人员张凯、郝洪民、孙小倩到中德亚运村小区开展供电营业普查,发现31号楼一沿街商铺电表箱有人为损坏痕迹。他们打开表箱后,看到表后开关出线被改到了表前开关位置。绕越供电计量装置用电,属于窃电行为。

供电员工立即联系了辖区派出所和管委会电力办公室,和相关人员一起到现场查处。商铺店主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承认了自己的窃电行为,并在窃电处理意见书上签字。

经查,该店主在2017年12月擅自破坏表箱铅封,改动线路接线方式,违法用电两万九千多度,共计电费约2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有关规定,对该店主处以3倍罚款,追缴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共计8万余元。(齐山峰)

头条君说:

自己改线“省电”,1天损失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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