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村农业局、建发集团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定期督导各区工作,共同推动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加大财政资金对黑臭水体治理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黑臭水体示范城市奖补资金支持,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张家口市将实施污染河流治理等专项行动,

推进东沙河剩余1公里的综合治理,

彻底解决好城市黑臭水体问题。

市主城区东沙河黑臭水体治理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要求,切实推进主城区东沙河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全国文明城市。↓↓↓

01

目标要求

东沙河已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要确保全面清理东沙河河道及其沿线垃圾,对清理出的垃圾实施无害化处理。

在2019年8月底前,实现河道两岸污水全部截流,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02

重点工作内容

01实施污水截流

◆对前期已查明的10个排污口(见附件),要根据周边城市排水管网分布情况,结合专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水截流工程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工程完成后,将排污口封堵。其中两个工业污水排污口要处理达标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农村农业局、建发集团;责任单位:桥东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对没有查明的排污口,要在6月10日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排查出的排污口,全部列入截流工程,一并进行治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村农业局、建发集团;责任单位:桥东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02强化垃圾清理

加强东沙河河道及其岸线的垃圾清理。尽快完成对东沙河管理范围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清理,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其作为治理工程的回填材料。积极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道或在河道沿岸随意堆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桥东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03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东沙河沿岸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单位管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行为。对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者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单位和工业企业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桥东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04建立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加强巡河管理,做好日常巡河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河道及沿岸垃圾、污水直排问题,定期清理河道及沿岸垃圾、杂草。加大对河道监督力度,着力解决违法排污、乱倒垃圾取证难问题。全面拆除沿河违章建筑,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桥东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03

保障措施

1

---落实属地责任

主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再次组织全面排查,核清所辖区域内黑臭水体情况,制定完善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治理工程,并将相关工作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告。

1

---加强工作配合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村农业局、建发集团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定期督导各区工作,共同推动我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1

---加大支持力度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加大财政资金对黑臭水体治理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黑臭水体示范城市奖补资金支持,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行政审批局要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支持力度,在严格前期项目论证和建设基本程序的基础上,对治理项目审批提供绿色通道。

▼东沙河沿岸污水截流治理任务明细表

来源:张家口美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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