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 第205号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共66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1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

经抽检,中山有一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可当场提供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购进单据及《生鲜专柜商品收货验收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饮料263批次,不合格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0批次,不合格10批次;糕点163批次,不合格6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2批次;罐头39批次,速冻食品71批次,食糖49批次,水产制品55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表)

(一)饮料不合格4批次:

1.标示为广州佳乐饮用水有限公司2018年6月16日生产、规格为18升/桶的柏之林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85CFU/250mL、0CFU/250mL、116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标示为广州佳乐饮用水有限公司2018年6月19日生产、规格为18升/桶的柏之林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1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3.标示为广州市风粤饮用水有限公司2018年6月19日生产、规格为18升/桶的金福井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5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4.标示为广州市风粤饮用水有限公司2018年6月16日生产、规格为18升/桶的米龙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212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224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0批次:

1.东莞市长安朗发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中南食品厂2018年4月16日生产、规格为22克/袋的单身狗娘酱汁牛肉味薯片(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1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1.22倍;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5000CFU/g、22000CFU/g、14000CFU/g、28000CFU/g、17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440CFU/g、190CFU/g、1300CFU/g、33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东莞市莞城新创业副食购销部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欣荣食品厂2018年4月16日生产、规格为25克/袋的黄金蟹钳(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8.8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7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3.东莞市莞城新创业副食购销部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东阳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20日生产、规格为35g/袋的虾仔面(花色型膨化食品),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4000CFU/g、27000CFU/g、25000CFU/g、23000CFU/g、24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4.东莞市厚街诚源熟香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12日生产、规格为120克/袋的仔仔香辣面,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40000CFU/g、5700CFU/g、3700CFU/g、8300CFU/g、77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40CFU/g、46CFU/g、95CFU/g、110CFU/g、16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5.东莞市厚街诚源熟香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12日生产、规格为120克/袋的美少女炭烤面,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52CFU/g、44CFU/g、25CFU/g、25CFU/g、59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6.东莞市厚街诚源熟香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12日生产、规格为120克/袋的学霸海鲜面,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34000CFU/g、23000CFU/g、17000CFU/g、9800CFU/g、12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550CFU/g、36CFU/g、40CFU/g、<1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7.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双和记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中南食品厂2018年5月2日生产、规格为22克/袋的番茄味番茄薯片(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9.3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8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8.东莞市厚街永盛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安县庵埠鼎泰丰食品厂2018年5月8日生产、规格为22克/袋的武汉热干面(酱香味膨化食品),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930CFU/g、620CFU/g、420CFU/g、720CFU/g、34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9.东莞市厚街永盛日用品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安区庵埠仙溪奋发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29日生产、规格为35克/袋的泡椒牛肉(干吃面),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6400CFU/g、14000CFU/g、4700CFU/g、27000CFU/g、16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820CFU/g、940CFU/g、850CFU/g、280CFU/g、13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10.广州市增城禛记购销部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雅利辉食品厂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24克/袋的炸香鸡(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7.5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5倍;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50000CFU/g、37000CFU/g、26000CFU/g、34000CFU/g、26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糕点不合格6批次:

1.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沙万达店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谷润轩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25日生产、规格为280克/盒的鸡仔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9.8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9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2.广州市番禺区随益日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鸿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5日生产、规格为158克/袋的大福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10CFU/g、260CFU/g、150000CFU/g、160CFU/g、27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3.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长安长青店销售的标示为江门市永兴隆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日生产、规格为400克/袋的龙江煎堆(油炸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7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0.3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4.东莞市东城福盛食品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裕兴泰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9日生产、规格为115克/袋的椰蓉哈尼面包,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2000CFU/g、21000CFU/g、18000CFU/g、22000CFU/g、24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5.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荔湾店销售的标示为汕头市金平区富隆食品厂2018年6月4日生产、规格为350克/袋的椰丝花生糖,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0CFU/g、270CFU/g、130CFU/g、10CFU/g、2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6.东莞市东城龙熙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麦宝香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8日生产、规格为168克/袋的口口酥饼(芒果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30000CFU/g、140000CFU/g、170000CFU/g、110000CFU/g、14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1.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2018年5月8日销售的鲈鱼,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2.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中山市东凤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2018年5月29日包装的沙虾,金霉素检出值为184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出0.84倍。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市食药监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部分检验的说明

一、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如果桶装水的消费周期较长,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有相关规定,明确了铜绿假单胞菌在该类饮用水中的最大允许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带入,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严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二、金霉素

金霉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是一种高效广谱抗生素,对多种病原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常用于动物各种传染性疾病的治疗。但其在动物肉、奶、蛋等食品中的残留严重威胁人体健康,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低浓度的药物残留还会诱发致病菌的耐药性。欧盟、美国等许多国家已明确禁止CAP用于生产动物源性食品,并制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

三、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为微黄色结晶,无臭、味苦,易溶于冰醋酸,难溶于氯仿、水、乙醇、甲醇和丙酮,不溶于乙酸乙酯。为第三代喹诺酮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革兰氏阴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革兰氏阳性菌和军团菌、支原体、衣原体有良好的抗菌作用。主要用于上述革兰阴性菌所致的呼吸道、咽喉、扁桃体、泌尿道(包括前列腺)、皮肤及软组织等部位的急、慢性感染。不良反应可致肾功能障碍、肝酶升高、血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胃肠功能障碍,也可见过敏反应和中枢症状(失眠、头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

四、酸价

酸价反映了油脂酸败的程度。在一般情况下,酸价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在糕点、面包中酸价最大允许限为5mg/g。产品中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酸败的油等原料、加工过程控制不当或者储运不当造成。

五、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用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反映食品的新鲜程度和卫生状况的重要微生物指标之一。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原料、加工场所、包装等食品加工环节受到污染是直接导致菌落总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杀菌温度、时间控制不当;②生产环境以及设施消毒灭菌不彻底,生产车间卫生条件不满足生产的要求,空气洁净度难以保证,造成大量微生物在车间繁殖,因此产品极容易受到污染;③企业本身的生产硬件条件非常有限,人员操作不卫生、生产过程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产品的污染;④使用受污染的原材料;⑤产品贮藏、运输环节控制不力、质量把关不严,质量得不到控制。

六、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在此提醒商家:

请严格把关食品安全

同时市民也要时刻留意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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