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夕辖区公共安全管理,切实维护辖区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巴州区公安分局集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近日,巴州公安快速查处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3起,行政拘留3人,查缴烟花爆竹500余件。

巴中公安查处3起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案

案情回顾

2019年1月23日,巴州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在对辖区南池南路、南池北街、南屏巷烟花爆竹零售门市,开展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王某(女、达州通川人)、明某(男、巴州区人)、李某(男、达州通川人)三家自营百货店有大量烟花爆竹零售。

巴中公安查处3起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案

民警发现,三家商店均不具备储存危险物品资质,但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民警先后在三家仓库,共查缴烟花爆竹500余件(查获非法烟花爆竹已移交巴州区烟花爆竹公司)。

经讯问,明某、李某、王某,分别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员王某、明某、李某已分别被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示:

非法储存涉危涉爆物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销售烟花爆竹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证件。同时民警也提醒大家,购买烟花爆竹青岛正规合法的销售场所。如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巴中公安查处3起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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