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故意伤害未和解,缓刑

被害人漫天要价无法和解,法院:缓刑!

田某因其表妹与龙某发生交通事故,与朋友韩某某(另案处理)赶到现场”助威”,双方争执后又对龙某进行殴打。后经法医鉴定,龙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那么田某将会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法院又将如何判决?

”不给60万我就让他蹲监狱”!

本来一起普通的纠纷,因为田某的一个动作,引起了龙某的强烈不满。

龙某表示:

“田某看我的车是外地牌照,就约来朋友欺生。到了派出所之后,田某还在那里翘着二郎腿,着实让人生气。而且后来田某被取保候审,难道公、检、法部门都是他家开的?所以我的态度很明确,对田某绝不谅解,要么给我60万,否则我就一定让他在监狱里蹲上几年!”

就这样,龙某开始了赌气式的”漫天要价”。田某虽多次托人与龙某协商赔偿,龙某始终态度强硬,在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坚决表示其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要求作为被害人出庭,亲自看着田某被收押判处实体刑罚。

”凭什么这样判”!

兰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承办法官认真剖析案情后认为,本案犯罪系因生活中偶发的小事故引起,田某虽一时逞强欺人触犯刑律,然其在诉讼过程中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尽管家境一般,仍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而龙某不在乎赔偿数额的多少,只是为了"不蒸馒头争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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