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分享|如此“包装”,简直太嚣张!
哈喽,巩老师,还在做“包装”生意不?
是啊,这个包装是一种潮流,很复杂的。
例如……
包装快递
是为了方便运输防止物品受损
包装花束
是为了让收到的人感受到爱意
可不是所有东西都可以“包装”的哦!
怎么可能还有不能包装的东西!给我,我给你包!
长乐就有一人因为把低洼地“包装”成鱼塘,被判刑了,你也要试试吗?
判刑?“包装”怎么还犯法了呀?这是咋回事啊?
我这就给你好好说说这事!
低洼地“包装”成鱼塘身价暴涨
骗取拆迁款二十多万
征地补偿是一项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举措,但利益的诱惑下越来越多的人铤而走险,通过各种方式骗取拆迁款。
2016年8月至9月间
林某娟得知政府可能会征收文武砂镇某村附近一带土地,便与林某顺商量把该村高尔夫球场附近地块低洼处挖成一个池塘,并购买鱼苗投放到池塘中。
2017年3月
因福建滨海新城建设需要,该鱼塘地块被征收。林某娟以村委会的名义出具该鱼塘养殖记录证明,伪证该鱼塘属养殖场,并获得特购物补偿的资格。
2017年4月
林某娟和林某顺又将鱼塘实际水域面积由13.82亩虚增至16.83亩,另虚增鱼塘养殖设备,并向福州滨海新城指挥部上报相关资料。后林某娟、林某顺等人共获得拆迁补偿款及按时签约搬迁奖励金共计238305.5元。
2017年7月至12月间
林某元工程队通过挂靠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文武砂镇某片区某村规模约为9万平方米的拆除工程。因担心工程队进行拆迁时会遇到村民阻拦,林某元便找林某娟疏通关系。林某娟作为该村书记兼主任,安排老人会会长林某栋协助林某元开展拆迁工作,两人共向其索要抽成款20万。
长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三人均获刑
日前,林某娟等人被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长乐法院分别判处林某娟犯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林某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林某栋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相关法条链接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低洼地“包装”成鱼塘骗取拆迁款,这么“包装”简直太嚣张,竟为一己私利,就铤而走险!你说要罚不要罚,你说要罚不要罚!
要罚要罚!一切违反法律规定的“包装”都要罚!
编辑 | 黄颖、王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