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支队拘留所一直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紧紧把住“法、理、情”三把钥匙,始终坚持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拘留所自身的职能作用的同时,做到以法论事、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被拘留人始终保持着人性关爱,在各个方面为被拘留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近日,一名来自农安县的女性被拘留人孙某期满释放。在释放过程中,该人情绪十分激动,任凭民警王洋怎么询问也不回答,只是一直哭泣。民警王洋询问有什么我们可以帮助的,一定尽力解决。通过耐心细致的疏导与妥善的沟通,该人逐渐放下心中的顾虑,原来:由于路途较远,子女都不在身边,没有家属能将她接走,在入所时并未随身携带钱物,又因其释放后没有进一步处理,办案单位也无法将其接走,加之监管支队拘留所特殊的地理位置,身无分文的她如何回家变成了一件难事。

获悉上述情况后,民警王洋立即上报主管监内副所长彭荣常,所领导高度重视,经具体研究其返乡路程,本着扶困于贫、救困实际的方针,及时为其无偿提供了回家的路费50元,所领导语重心长地告诫其要改过自新,切莫重蹈覆辙。

该人在拿到返程路费后,再次留下了激动的泪水,不过这次是喜极而泣。出所时,对彭荣常副所长及民警王洋表示强烈的感谢,对之前犯下的过错表达了忏悔,并作出诚心的保证:从今往后一定遵纪守法、安分守己,好好做人。目前,该人已顺利返回到家中。

法中有情,严中有爱。监管支队拘留所宽严相济,以人为本,通过设立“爱心帮扶救助金”来帮助那些家境贫寒和遇到其他困难的被拘留人,使其充分感受到了拘留所的人文关怀,体会到了法制社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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