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制定多层次(学校、学部、院系等)全方位的论文质量管理制度,将现行开展的市级层面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工作转化、融合到本单位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体系中。新媒体及信息化手段还被要求用来加强对学位申请全过程监管、做好预警提示,定期自我体检、自我诊断,加强信息公开、规范逐级报备,开展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和反馈机制,坚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上海将不再开展市级层面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工作。

市教委新近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通知》,透露了上述信息。

《通知》显示,市级层面不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后,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结果控制,加大授学位后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力度。

所谓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是指拟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在达到本专业学位论文查重要求后,通过抽检码,在规定日期前至指定网站进行学位论文质量随机抽检。

凡被列入抽检评议(即抽中)的学历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日期前提交接受评议的论文。接受评议的论文隐去作者、导师姓名以及文中能够反应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反馈的评议结果,也会隐去评议专家的信息,即“双盲”。

硕士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上海市级层面不再开展

周到君注意到,上海市教委最新的通知明确,将加大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把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纳入高校二维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中,作为人才培养评价的重要依据。实施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国际评估和国际教育质量认证。

《通知》提出,要强化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制定多层次(学校、学部、院系等)全方位的论文质量管理制度,将现行开展的市级层面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工作转化、融合到本单位学位授予质量保障体系中。落实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责任,健全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机制,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的公开制度。

激发学部、学院等二级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明确的学位论文质量审查标准。严格过程管理,实施论文开题选题、中期汇报、预答辩、校内外专家盲审与评阅、答辩等全过程质量控制举措。学位论文质量控制重心前移,加强论文写作、文献、实验、方法等科研训练和职业专业实践训练,为学生选题开题做好充分准备。发挥课程(资格)考核的质量预警与控制作用。

新媒体及信息化手段还被要求用来加强对学位申请全过程监管、做好预警提示,定期自我体检、自我诊断,加强信息公开、规范逐级报备,开展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和反馈机制,坚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还提出,鼓励引导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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