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今日(6月10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孙某诉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补偿一案。北京市顺义区区长孙军民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市民起诉顺义区政府“征补决定”送达违法 区长出庭应诉

因为拆迁问题,居民孙某起诉顺义区政府。今天,顺义区区长孙军民(左一)出庭应诉。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原告孙某诉称,2018年3月26日,被告顺义区人民政府针对原告所有的房屋作出《征补决定书》,但该《决定书》未依据法律规定向原告进行送达,侵犯了原告的权益,致使原告失去了行政复议权和诉讼权。

孙某称,被告在顺义区幸福西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中,从未联系过原告对房屋进行实际测量,违反了房屋征收工作程序。为此,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被告作出的《征补决定书》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顺义区人民政府辩称,其具有作出《征补决定书》的法定职权,因在签约期间原告与征收部门无法达成征补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履行了报请程序后,对《征补决定书》进行了公告和送达。故被告作出的《征补决定书》符合法定职权、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双方围绕《北京日报》公告送达内容、挂号信收据以及相关视频资料等证据材料进行了举证质证。原被告双方在审判长指导下,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即被告是否完成向原告送达《征补决定书》的程序充分发表诉辩意见。

顺义区人民政府出庭人员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称原告所提出房屋产权调换的户型选择、停车物业补偿等问题不属于确认征补决定合法性的法定事由,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顺义区区长孙军民在法庭陈述中表示,顺义区幸福西街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涉及600多户,经历一系列法律程序后,仍有2户未达成征补协议。区政府希望通过诉讼或协商程序,保证信息公开对等,以尽快完成建设工作,进而保护更大多数被征收人的权益。区政府将服从法院裁判。

该案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 王巍 编辑 白馗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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