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个人所得税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税前扣除项目,配套措施正在拟定中,会不会扣除的项目需要提供各项资料、证明材料才能扣除呢,特别是赡养老人这一项,还是否按照赡养的人数去核定,还有赡养的亲属关系去核定。

父母已经不在的,或者父母有一方已经不在的,抑或从小父母都不在,由其他亲属抚养长大,是否还要到居委会开证明,到派出所开证明。如果以在世的直系亲属为赡养人数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不在世了,是否要提交相关证明,如果闹的这个层面上,赡养老人的这个扣除就成了鸡肋。

建议不考虑各种条件,按照缴费职工赡养老人每月500-1000元的标准直接税前扣除,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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