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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网上流传一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的演讲视频,视频中李玫瑾提出国家应给女性三年养育期,称“如果孩子变成个栋梁,会造福一方,变成个犯罪人,谁碰到他都是灾难”。此言一出便引发争议,许多网友直呼“支持教授观点,但现实难以落地”“若真施行,将会让女性更难就业”。

“三年养育期”是否等同于网传的“三年产假”?相关呼吁有何依据?昨日,南都记者采访了李玫瑾,她就相关问题一一进行回应。

网传视频“有标题党之嫌”

近日,网上流传的李玫瑾讲话视频中,她提出国家应给母亲“三年养育期”,如果孩子变成个栋梁,会造福一方;变成个犯罪人,谁碰到他都是灾难。

对于李玫瑾提出“国家给母亲三年养育期”建议,网友热议不断,有网友直呼“支持教授观点,但现实难以落地”“若真施行,将会让女性更难就业”“为何生儿育女只是母亲一个人的责任,父亲呢?”还有网友认为“三年产假势必加重企业负担,企业权益由谁来保障?”

李玫瑾称建议“国家给母亲三年养育期”,不是“三年产假”。

对此,李玫瑾告诉南都记者,该视频出自她今年4月在长沙一个会议上所作的发言,网上视频标题有标题党之嫌。她说之所以要呼吁国家给女性三年养育期,是想表达一个理念,“家庭养育决定民族实力”。李玫瑾说,在演讲中,她重点从国家发展的角度谈该问题,但相关表述并未被放进视频当中,这也容易造成网友的误解。

李玫瑾表示,在前两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她曾在个人微博上就相关观点“试过水”,网友的反应跟当前一样,“这主要缘于很多人只看到自身的难题,并未从国家长远发展来看”。

她强调,改革开放40年,社会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尤其城市化的生活模式一改家庭作坊、村头田间等可在劳作同时照看着孩子的模式。城市的工作模式导致母子必须分离,而人的养育在生命初期的3年内又必须有人24小时地监护。现在的问题是,这一养育过程谁最称职。她称,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提出以上建议。

3年养育期不只适用于女性

为何如此重视孩子3岁前的养育期?李玫瑾指出,人性的核心即情感发展与早期养育密切相关,它是人类心理发展路径中四个台阶的第一个。情感抚养是教育的资本,不辛苦抚养孩子,就没有管教孩子的心理控制力。而且情感教育若不完整,人性就容易出现缺失。

“依恋是婴儿与主要抚养者之间的最初的社会性联结,也是婴儿情感社会化的重要标志。”李玫瑾指出,若早期将孩子交由老人或者保姆,甚至交给相关机构来抚养,这不利于父母将来对孩子的培育,不利于后期与孩子间的沟通,极有可能出现“管理失控”的情况。

她认为,孩子3岁前,最好要有一个稳定的人连续进行抚养,而妈妈就是最为合适的人选,当然,爸爸也可以。不过,就哺乳来说,妈妈更合适。爸爸主要的任务是照顾妈妈,为让妈妈休息好,父亲要更多地陪伴玩耍和哄抱婴儿等。

培养优秀的人是成功标志之一

若“三年养育假”能施行,也有网友担心将加剧女性就业难问题。对此,李玫瑾认为,这些问题可以通过配套的法律规定来解决,如《劳动法》中规定:非特殊岗位招录人员性别必须均衡等。此外,她认为,还应该给予女性养育假期间个人生活的社会基本保障金,因为养孩子看似是家庭的事情,实则是国家的事情,家庭养育是否到位将决定社会整体人员的素养和水准。

若一些女性不愿享受此项权力怎么办?李玫瑾认为,虽然这是女性个人选择的权力,但她相信,绝大多数母亲一旦明白养育的知识,她们会有最合理的选择。事实上,为社会培养出一个优秀的人,也是女性一生成功的标志之一,如爱迪生的母亲。

李玫瑾说,既然选择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就理应对他做到最好,给他更多陪伴和温暖,使孩子能够更加健康健全地成长,这才是对国家、社会的真正负责。

社会达成共识后办法肯定有

对于有网友将养育假等同于产假的误解,李玫瑾指出,养育期并不等同于产假,两者是分开的,她呼吁的“养育期”是指在产假之后,在政府政策保障下,父母双方中有一人可享此项权利,可休三年来陪伴孩子,期间享有基本工资。

该建议具体如何落地?李玫瑾表示,对于三年养育期,只要社会达成共识,法律便可以进一步完善,并且形成相应的配套措施。“我们可参考世界各国制定相关法律,比如有些国家已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母亲在养育期同时有生活保障,并要求企业不能因此开除女性员工,有留职的具体时间规定等”。

李玫瑾认为,让母亲工作而让其他人当孩子养育者的成本代价也许会更高。

那么,此举会否加剧政府财政压力或企业经营成本?李玫瑾认为,无论如何,抚养成本都存在。如果让母亲去工作,然后让隔代人、甚至让陌生女性当养育者,这里的“成本代价”很多人可能从来没有想过或计算过。当今社会中,人的心理疾病高发,如自闭、焦虑、偏执、神经质、边缘人格以及青春期父母管教失控等都与早年养育不当有关。这些疾病给许多家庭、也给社会同样带来相当的成本代价。

李玫瑾表示,让母亲好好养育孩子头3年,即使养两个孩子6年,只要社会有共识,能带来的后续价值很大,这个人将来能为社会服务几十年。

她认为,国家对家庭养育理应投入,投入的资金来源方式可参考国外或想办法设计。如通过税收对企业的相关费用予以保留,如个别企业、部门压力过大,则可通过参与社会保障方式进行,类似医疗保险等。

李玫瑾比喻说,人的养育与社会强盛的关系犹如种地的“种子选择”与“收获大小”的关系,从种子到收获的过程是不可跨越的。就此而言,种子的质量、对种子成本的投入必将决定收获的质量。

出品:南都采编指挥中心

统筹:南都人物新闻工作室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吕春荣(网络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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