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答:一方与第三者同居的分为2种情况,一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另一方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取得其同居地点邻居、居委会等相关证明,或者采用捉奸的方式,进入对方同居房屋,产生纠纷后及时报警,取得报警记录和当事人纠纷笔录等证据。因为离婚诉讼立案时,法院要求必须提供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

离婚必须知道的一些知识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到一些网友关系婚姻纠纷案件的咨询。为便于网友了解婚姻纠纷案件的一些比较普遍性和代表性问题的答案,现将其按照“管辖、立案、感情破裂、财产纠纷、子女监护、离婚诉讼程序”等分类,简单归纳、整理如下。因为篇幅问题,可能不够全面。

离婚必须知道的一些知识

第一部分;关于管辖、立案方面的问题:

一、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何离婚?

答: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1、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对涉及离婚的所有一切,包括抚养权、探视权、财产分割等达成一直意见,即可到原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2、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对离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虽都同意离婚,但对抚养权、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只能诉至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二、想离婚的一方,不能提供结婚证,如何办理离婚?

答:一方想离婚,但不能提供结婚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是结婚证丢失。2,是结婚证被对方隐匿,3是结婚证在双方纠纷中被一方销毁。因为离婚诉讼立案时,法院要求必须提供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所以,在此情况下,一方要求离婚的,必须去原结婚登记机构,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离婚必须知道的一些知识

三、如何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答:当事人提供居委会或单位证明,证明当事人结婚证丢失,然后由当事人持本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依据法理,还可由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持调查函,直接去原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和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四、原告与被告不在一个地区(甚至不在一个省市),如何办理离婚诉讼?

答:这是涉及离婚案件诉讼管辖问题。一般由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必须知道的一些知识

五、对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

答:在此情况下,作为相对人,可以选择:1,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终结,继承开始。2,单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

六、对方有精神病,另一方如何诉讼离婚?

答:此情况下,不影响诉讼立案,有精神病一方,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应诉。

离婚必须知道的一些知识

七、当事人能不能全权委托律师办理离婚诉讼,自己不出庭?

答:一般不能。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出庭,对离婚与否作出表态。除非下列情况当事人一方可以不出庭:1,有精神病,并有书面司法鉴定结论;2,患有严重疾病住院或卧床不起并有医疗证明,不能亲自出庭,只能提供书面答辩意见的。

八、一方要求离婚,对方离家出走的,如何处理?

答:如此情况下,如果法院已经受理诉讼,另一方拒接开庭传票或采用离家出走的方式,下落不明的,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

离婚必须知道的一些知识

第二部分:感情破裂的判断

一、分居2年以上,是否自动离婚?

答: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分居满2年,只是具备法定离婚条件之一,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还需要去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

二、目前是否存在事实婚姻?

答:自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生效实施后,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再此期间后形成的所谓“事实婚姻”按非法同居处理。在此之前的形成事实婚姻,需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三、没有结婚登记,但已有孩子和财产纠纷,如何离婚?

答:此情况下,一般不存在离婚问题。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先补办结婚登记(在此情况下,结婚证有个”补”字),婚姻关系自双方同居之日起计算,按照一般婚姻案件处理。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法院仅对子女抚养和共有财产纠纷问题,进行审理。

四、遭遇家庭暴力一方,如何离婚?

答: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一方,首先是要及时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法的规定,警察有出警义务。一是对家庭暴力进行处理,二是遭遇暴力一方,可以取得对方有暴力的证据。因为家庭暴力也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因此,遭遇暴力的一方,不可忍气吞声,必须报警,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对方有外遇,离婚时无过错一方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答: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有外遇,是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并在夫妻财产分割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适当对无过错方进行照顾。

六、如何取得对方有外遇的证据?

答:对方有外遇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复杂,如何取证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以书信、照片或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和报案登记等作为证据。书信中,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电子文档,也可以作为证据。

离婚必须知道的一些知识

七、对方与第三者同居,如何取得证据?

答:一方与第三者同居的分为2种情况,一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另一方可以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取得其同居地点邻居、居委会等相关证明,或者采用捉奸的方式,进入对方同居房屋,产生纠纷后及时报警,取得报警记录和当事人纠纷笔录等证据。在取得上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证据后,可以控告对方重婚犯罪。另一种情况是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也可以委托律师调取相关证据。现实生活中,还可以委托专业调查公司(私家侦探),获取一定的书面或视听资料等证据。但任何证据均需要在法庭经过双方质证,由法院认定相应效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