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单】防城港:男子走私食蟹猴70只!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提示:点击上方"防城港微生活"关注防城港资讯

9月6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批准逮捕嫌疑人陈某,他涉嫌从中越边境走私进口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食蟹猴70只。

近期,南宁海关隶属防城海关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有人走私食蟹猴。接报后,缉私民警立即开展摸排,很快掌握了该团伙的走私线路、囤积窝点等信息。7月24日傍晚,缉私民警出动执行抓捕。

当晚,缉私民警在省道S201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墩伍二附近路段截停一辆面包车,当场查获7个装有猴子活体的塑料笼子。经自治区陆地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初步鉴别,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食蟹猴,共计70只。8月3日,嫌疑人陈某被抓获归案。陈某交代,自己是受他人雇请,用面包车将食蟹猴从中越边境偷运入境后企图运往内地。

走私食蟹猴10只以上可判无期徒刑

        食蟹猴又称长尾猕猴,主要生存于泰国、老挝、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它的基因和人类高度近似,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的保护动物。

防城海关缉私分局民警 郭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走私食蟹猴数量达到10只以上的,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可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内容来源:海案线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