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暴力逼迁通常指停水、断电、爆破、放蛇;在白天强行冲进“钉子户”的家中一通乱砸;或是在夜晚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房屋夷为平地。 与此类“明火执仗”的暴力强拆相比,“软暴力”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被征收人的伤害更大。因为是“软暴力”,导致当事人很难主张权利,精神折磨更具持续性。本文,看在明律师宋晓峰如何帮助被征收人依法应对这样的“软暴力”逼迁……

   马先生居住的房屋位于江苏省N市M区,2017年初被划入拆迁范围。因拆迁方给的补偿条件太低,马先生一家拒绝签字。2017年6月,搬迁工作人员(共计20人)在未经马先生及家人同意,也未经合法手续和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闯进马先生家中与马先生“协商”拆迁。在马先生已明确表示拒绝商谈的情况下,搬迁工作人员竟使出了“住在你家里不走”的耍赖皮策略,连续24小时强行滞留在马先生的住所,并强制马先生及其家人不得休息、睡觉。在此期间马先生多次拨打110报警求助,希望警察能够将滞留家中的人员劝离。怎料民警出警后,却提出其无权处理此事。一通折腾下来马先生一家是疲惫不堪。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峰律师接手此案后,果断指导马先生向M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N市公安局未依法履行接处警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庭审中,N市公安局答辩称20名搬迁工作人员是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马先生家中协商是推进实施搬迁工作的。N市公安局在接到马先生报警后,依法履行职责,合法规范接处警,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形。在明律师则在庭审中指出N市公安局严重违反《人民警察法》、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M区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代理律师的意见,确认N市公安局未依法履行处警职责的行为违法。

   此后,宋晓峰律师充分运用了M区人民法院判决中确定的事实,向M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强行滞留马先生家中对马先生进行逼迁的行政行为违法。街道办事处在庭审中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主动找到马先生和解。最终马先生在在明律师的指导下不仅从容地应对了对方的“软暴力”,还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了一致,矛盾纠纷以此案为契机得以了圆满解决。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进门就赖着不走是无争议的违法行为,尤其是当作出此行为的主体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时,更可能构成行政行为违法。此时的强行滞留行为并非“不明身份社会人员”的一般侵权行为,而是政府工作人员履行其征收补偿法定职责过程中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宋晓峰律师敏锐地捕捉到了涉案街道办此行为的行政违法性,通过连续的两个诉讼打到了街道办的痛处,致使其难逃违法逼迁的法律责任。这种强势、精准的诉讼维权,无疑会为被征收人补偿问题的解决创造极为有利的契机。

   广大被征收人需要注意的是,在面对此类不速之客时,一是要首先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财产受损过后可以索赔,但人身受损则是当时面临危险);二是要避免硬碰硬式的直接冲突,规避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法律风险;三是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尽量通过各种事先有所准备的方式进行取证(如在房前屋后的隐蔽位置安装摄像头等),为日后的诉讼维权奠定基础。“软暴力”逼迁事实上并不“软”,被征收人要做足心理准备、物质准备、人力准备,在维权中随时准备好与之博弈。

作者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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