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焦作调整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有变,还有

记者昨日从我市人社部门获悉,从7月1日开始,由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改为全省统一基数,我市对201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随之进行调整,养老保险每月最低549元,医疗保险每月最低224.18元,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据了解,4月9日,国务院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包括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从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社平工资由原来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含私营在岗职工在内的社会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此新标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为此,省政府规定,以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确定各统筹区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计算口径,据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全省统一标准,2018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575元,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的,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之间选定申报。例如,灵活就业人员按60%、80%、100%、200%、300%分别确定缴费基数,则每月缴费标准分别为549元、732元、 915元、1830元和2745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按照核定缴费基数的4.9%或9%两个比例之间选择,缴费金额分别为224.18元(含全年大病保险70元)、411.75元(含全年大病保险70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定。”市人力资源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采取按月由银行代扣养老保险费、按年由银行代扣医疗保险费的方式,扣缴社会保险费。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在我市的全面落地。个体身份参保人员可以在范围内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可选择低基数缴费,减轻缴费负担;也可选择高基数缴费,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实现“多缴多得”。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玲 报道

本月起,

我市人力资源市场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时间

改为每月15日

市人力资源市场提醒:

提前充足银行余额,以免影响正常扣缴养老保险费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度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均由银行直接代扣代缴。随着5月15日我市上线运行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我市调整了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的时间,银行代扣代缴医疗保险的时间不变。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市场获悉,凡在焦作中旅银行(原市商业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的代理人员,从本月起,养老保险扣费时间将由每月24日调整为每月15日,医疗保险代扣时间仍为每月24日。

据了解,目前,档案在位于市焦东路的市人力资源市场托管的灵活就业人员有近6万人。其中,退休人员万余人,正常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有近3万人。

市人力资源市场提醒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一定要留心自己的账户,每月15日前充足银行卡余额,以免因存款余额不足造成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不成功,从而影响退休后的社保待遇。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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