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妥玛经郭嵩焘一反驳自知失言,但仍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说:“本人认为英中之间所有的条约都是根据当时的实际而订,十分合理,且经两国元首盖印,经敝国国会批准,毋庸再议。”

熟悉中国朝章典故的威妥玛此番终于用了一个“毋庸再议”了,但郭嵩焘从他话语中看出了心虚和强词夺理。事情既经刘锡鸿点明了,他决心率性说下去,于是说:

“不然,这以前敝国尚未开放,在事大臣不谙外交,也不知一些外交原则,故不该答应的事也答应了,就如领事裁判权,据本人所知,这是针对野蛮国家而设立的,并不针对文明国家。我中国为五千年文明古国,当今皇上、太后为一代仁厚之主,内修法治,外睦友邦,贵国视我大清为野蛮国家,乃是不友好的行为。”

晚清洋务风云,所谓的文明法制形同虚设,妄想领事裁判权

郭嵩焘原想这一番话入情入理,应可折服威妥玛,不想威妥玛竟连连冷笑道:

“既然阁下有此一说,本人不妨把话挑明。不错,领事裁判权确是针对野蛮国家而设,因为敝国法令乃根据耶稣基督的教义——要拯救有罪之人的灵魂而不是惩罚肉体而设。故一向宽大人道,敝国人民也习惯在这种宽松法律下生活。贵国自诩文明法治,据本人所知,法治极不完善,严刑峻法、贪污卖法,种种不人道的事屡有所闻,凌迟、腰斩、宫刑、幽闭等等骇人听闻的条文更载入堂堂律例,如果我们不用领事裁判权来保护我们的侨民,一旦误触刑法,难道让我们大英帝国的公民也遭受凌迟、腰斩的酷刑么?”

郭嵩焘不料威妥玛竟有如此一说,正要反驳他,刘锡鸿却抢先说:

“凌迟腰斩为大辟之刑,乃处置谋逆大罪的,哪会用在你们侨民身上。”

黎庶昌等人也一齐驳斥威妥玛,可威妥玛一看这阵仗,他又“通”地一下站了起来手一挥说:

“既然是朋友谈心,我可告诉你们,这种场合是不适合谈这种话题的。再说,以贵国眼下的法治状况,要我们放弃领事裁判权是决不可能的。”

说着不宵地一耸双肩,手一扬,便和随员跨出了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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