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了各位读者!因为博主的私人原因,公众号的更新遇到了困难,也请各位读者能见谅。这一次的回归,是因为昨天跟朋友们都在讨论的一件事情,某某公司因为出于不知道哪位老板的私欲,在年会上将工作时间公然定为“996”,也就是指工作日早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中午和晚上休息1小时(或少于1小时),每日总工作计时10小时以上,并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

某公司在年会宣布将推行“996”工作制

这样公然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不但发生了,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公司的老板们甚至觉得这是对公司一种正面形象的宣传。我只能说,价值观估计放在屁股下了。

也许把这种个人私欲上升到主义的层面有些上纲上线,但是这位自我感觉良好的老板层,一定不会知道,中国人为了有尊严地工作8小时,付出了多少。

每一年的五一,我们都会回忆一下8小时工作制的历史,今年等不到五一了,先来说说吧。

工业革命后,资本家为多得利润,尽力延长劳动时间,劳动者被迫随机器转动而不停地劳作,受雇劳动者由于长时间连续地进行劳动,精神紧张,体力疲惫,身心健康受到极大摧残,许多童工甚至常因极度劳累而天亡。

随着劳资矛盾的激化,工人运动的抗争,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逐步认识到缓和阶级矛盾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采取一些干预措施限制工作时间,保护劳动。因此,劳动时间的立法以限制童工、女工工时为起点,以后逐步对成年男工的工时加以限制。

法国于1848年规定成年男工工时每日不得超过12小时,瑞士于1877年、奥地利于1885年定为11小时。

八小时工作制最早由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于1817年8月提出。他还发明了一个口号,“8小时劳动,8小时休闲,8个小时休息”,1833年,在欧文的支持下,具有同情心的下厂主约翰·多赫尔蒂等人发动了一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运动。1866年,第一国际日内瓦代表大会提出了“8小时工作,8小时自己支配,8小时休息”的口号,要求各国制定法律给予确认。

根据1884年美国和加拿大8个国际性的和全国性的工人团体在美国芝加哥城举行集会时的决定,1886年5月1日在美国各地举行总同盟罢工,争取实现8小时工作制。1889年7月在巴黎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决定以5月1日为国际劳动节。

1919年,《国际劳动宪章》规定,工厂的工作时间以每日8小时或每周48小时为标准;每周至少有一次连续24小时休息,并尽量以星期日为公休日。同年举行的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工业劳动1日8小时的公约。1921年的第三届大会上通过了工业中实行每周休息公约。每7天中休息1天的习惯最早起源于基督教,以1周的第一日休息,通称为礼拜日或安息日。

瑞士于1890年实行周休制度,匈牙利于1891年,挪威于1900年,英国于1901年,比利时于1905年,加拿大于1906年,澳大利亚于1903年,葡萄牙于1911年,希腊于1914年分别规定周休制度。国际劳工组织1921年通过周休公约,周休制得到普遍推行。

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工人大罢工

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有些国家实行每周5日40小时工作制。1935年第19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每周工作时间减至40小时的公约。许多工业发达国家先后实行了40小时或40小时以下工作周制。

如美国《公平劳动标准法》第七条规定:“除了本条另有规定外,雇主不得使经商或从事商品生产或受雇于经商或从事商品生产的企业的雇员在一个工作周内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英国、联邦德国、意大利、加拿大、奥地利、丹麦、芬兰等国家,也先后把工时降到40小时,甚至35小时以下。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恰逢国际上盛行争取八小时工作制,于是1922年隶属于中国共产党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布的《劳动法大纲》将8小时工作制作为劳动基准之一,夜工、未成年工、高强度劳动不得过6小时,同时要求每周至少休息24小时,加班须经工会同意。中华苏维埃政权建立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仍然是8小时工作制为原则,未成年工等特殊工人实行更严格的工时标准,并对工作日的吃饭休息时间做了规定,加班必须经过工人与职工会的同意及当地劳动部门的批准。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即北伐战争时期 , 我党领导工人阶级继续进行了要求缩短工时的斗争 。1924年11月 , 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 , 明确指出 : “ 本党将向临时国民政府及国民会议提出目前最低限度的要求 ” , 其中即包括 “ 八小时工作制” 在内。

1925年5月 , 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 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 , 大会通过的《经济斗争决议案》又提出“八小时工作制”的规定 : 每个工人最大限度的工作能力 , 一日不能超过八小时以上 ; 这个数目只有再往下少 , 不能再往上加 , 如矿山的工 人 , 则至多不能超过六小时,火车升火的工人不能超过四小时 ” 。同时,对女工童工更提出 “ 每日工作六小时 ” 的要求 。

1927年4至5月, 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议决案》, 针对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明确指出 : “为实现工人在革命中的领导权起见,应当为工人力争下列的要求之实行 : (一)八小时工作 ; … … ” 大会通过的《职工运动议决案》提出了 “ 职工运动的新方针 ” , 其中第三条要点中 , 也有 “ 规定八小时工作制 ” 的内容。大会还在《为 “ 五一 ” 节纪念告中国民众书》中将 “ 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 列为当年纪念 “五一”节的标语之一 。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即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 中国共产党不仅领导白区的工人阶级 , 为缩短工作时间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而且在刚刚诞生的红色革命根据地内 , 用革命的法律来保障“ 八小时工作制 ” 的实施 。1927年8 月7日 , 中共中央在汉口举行了著名的 “八七” 紧急会议 , 确保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会议通过的《最近职工运动决议案 》指出 : “ 经济斗争之目前要求是 : 一 、八小时工作制 , 手工业及店员至多不得超过十小时 , 童工女工至多不得超过八小时… … ”

1927年8月 , 当南昌起义组建的第一支人民军队南下经过江西瑞金的时候 , 党的前委会专门讨论了关于劳动保护的政纲 , 并由农工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保护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了产业工人的八小时工作制 、手工业工人的十小时工作制等,1927 年12月 , 中共中央在《 中共中央告工人书—关于广州暴动 》中再次号召 : “实行八小 时工作制!”广州起义所成立的工农民主政府 , 在对工人的政纲中第一句话就是 : “ 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规定手工业工人的工作时间 ” 。

1948年,南京一家工厂工人上班时打卡签到

建国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八小时到十小时的工作制,特殊情况得斟酌办理。

1952年 8 月,政务院在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议中规定,为保障职工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扩大就业面,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坚决贯彻八小时至十小时工作制,一切较大的公私营工矿交通运输企业均应尽可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有害健康的工作,每日工作时间还应低于八小时。一切公私企业的加班加点,均应受到严格的限制。同年底,重工业部颁布的《关于化学工业工作时间的暂行规定》,不仅确立了八小时工作制,而且还规定特别有害健康的工作,实行六小时的工作制。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行,8 小时工作制逐步确立下来。1956 年 12 月,商业部在《国营商业企业工作时间暂行办法(草案)》中规定,职工每个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健康的工作的职工,实行缩短工作日;缩短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应为七小时或六小时。

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职工,如各级领导人员、政治工作人员、事务管理人员、外勤人员、卧车司机、装卸工人及勤杂人员等,实行无定时工作日制。长途运输人员等,工作时间不能按每个工作日平均地支配时,按周或月综合计算;售货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综合计算工时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天,并在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此外对加班时间进行了限制。

1960 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城市坚持八小时工作制的通知》中重申,全国各城市的一切单位、一切部门,在一般情况下,无例外地必须严格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不得任意加班加点,不得任意侵占干部和群众的业余休息时间。对那些屡戒不改的负责人或负责单位,应给与必要的处分。

1994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要求自 1994 年 3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实行每日八小时、每周四十四小时工作制。同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布,规定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并对加班做了限制,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加班工资有了大幅提高,劳动法规定平时、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标准分别为正常工资的150%、200%和 300%。

建国初期,上海永鑫五金制作厂工人们

1994 年12月劳动部制定《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了标准工时的弹性适用方法。1995 年国务院修改《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将标准工时缩短为每周四十小时,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奠定了我国现行工时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步步走过来,中国人真的非常不容易。然而,在利益驱动下,很多企业全然不顾法律规定,摆出一副“你不干自然有别人愿意干”的姿态,逼迫员工“自愿加班”,甚至已经嚣张到了公然对抗法律的地步,不禁让人思考,时代明明在进步,为什么还有人在搞“自我主义”那一套呢?

参考资料:《中国工时制度的定位研究》耿强林;《中国工时制度史话》方熙中;《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周贤日;《国际劳工标准与中国劳动法比较研究》林燕玲著。

转载请注明来源:一本正经说历史(ybzjlishi)

PS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