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网讯【通讯员张金 周华琴 全媒体记者韩犁夫】11日下午,家住樊城夏家台社区的李玉玲(化名)在人体器官和遗体(角膜)捐献意向协议书上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她说,身后捐献器官,延续他人的生命,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李玉玲签署遗体器官捐献协议

李玉玲今年53岁,出生后没多久,她的右脚脚筋被严重烧伤,留下了后遗症。身体发育时,由于长期营养不良,李玉玲胸椎产生畸形,压迫心脏,造成体内供血严重不足。成年后,李玉玲身高仅有约1.2米。

起初,李玉玲还能劳动,靠街边摆摊为生。8年前,李玉玲病情加重,常常连续几天高烧不退,背也渐渐驼了起来,出行只能靠轮椅。李玉玲的丈夫赵文龙(化名)身体状况也一直很差。十几年前,赵文龙患上了哮喘,并有严重的胃病,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

目前,李玉玲与赵文龙每个月的低保收入600多元,但两人每月医药费就需要800元左右。

樊城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讲解捐献政策

尽管生活压力极大,但李玉玲却始终充满着爱心。5年前,李玉玲就萌生了捐献遗体器官的想法,并联系到了樊城区红十字会。没过多久,李玉玲不慎将手机丢失,无法找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签署遗体器官捐献协议的行动暂时搁浅。

半个月前,李玉玲通过社区居委会,再次联系上了樊城区红十字会。11日下午,樊城区红十字会的两位工作人员来到了李玉玲的家中,帮助她完成了心愿。

李玉玲在协议书上按下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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