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民警以涉嫌洗钱、涉黑涉骗为由诈骗群众钱财

城关警方发出防诈预警 宣传防诈知识和技巧

近年来,城关公安分局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同时十分重视该类案件的预防工作,始终坚持“防范在先,打击跟进”的工作思路,围绕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警营开放日、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积极开展“防诈骗” 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全局各单位组织警力深入居民院落、街道社区、院校单位、银行车站、集市商圈等人员聚集场所,采取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张贴海报、悬挂横幅、以案释法、举办培训等方法,以及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宣传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向市民传授反诈知识、剖析作案手段及防范技巧,竭力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尽管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此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部分群众面对不法分子的“套路”和“陷阱”,自身“免疫力”明显不足,特别是冒充公检法的低级诈骗案件还呈现了多发态势。今年4、5两月,城关区共发生23起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60万元。此类案件欺骗性大、指向性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极其严重。

冒充公安民警以涉嫌洗钱、涉黑涉骗为由诈骗群众钱财

一、典型案件

2019年4月15日16时许,受害人A报案称,4月14日接到一公安机关“李警官”的电话(2699782297900),称其涉及一起在办电信团伙诈骗案件,现检察院要冻结个人账户,令其配合调查银行卡资金流。该A遂按照要求提供了全部存款、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后发现银行卡内12.49万元被人转走。

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当事人B接到冒充公安人员的电话(+003364233140)及QQ(2975602730),对方以B涉嫌洗黑钱、秘密逮捕、配合调查等借口,令其提供名下所有存款、银行卡及验证码信息,并按照对方指示通过借贷平台借钱,结果B先后被骗14.05万元。

2019年4月24日10时许,受害人C报案称,23日接到自称是北京电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电话(18801093764),对方在核对C的身份信息后,称有人在上海用C的信息办理了手机号并长期发送垃圾短信,然后谎称电信部门接到投诉要停掉C的相关信息为由,告诉C抓紧在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局报警,后帮助C转接至所谓的普陀区公安局。一名自称是普陀公安的人声称C涉嫌洗钱犯罪必须逮捕坐牢,并通过QQ发来“逮捕令”,在对方恐吓要挟下,受害人C将银行卡存款、卡号、密码发送对方,并按照要求从微利贷和“借呗借钱”自证清白后累计被骗34094元。

2019年5月20日10时许,受害人D接到一自称是甘肃省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电话(+87093517141),对方称受害人涉嫌洗钱必须报案,后帮助转接到所谓的武汉市公安局,一名“公安民警”让其自证清白,并按照要求独自在ATM机上操作后被骗12000元。

2019年5月22日15时许,受害人E接到一自称江苏省通讯管理局江霞的电话(13776294572),对方称受害人在北京办了一张移动卡,现此卡涉嫌洗黑钱,要求自证清白,并帮助转接至所谓的北京市延安区公安局办案民警“向世文”接受调查,该向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并严格保密,后以核实是否涉嫌洗黑钱、验资为由,多次指示威逼诱骗E在ATM机上以现金存款方式转账22200元。

2019年5月23日10时许,受害人F接到一名自称是兰州医保局工作人员的电话(+14800385754),称F在上海办过一张医保卡,现医保卡上的医疗病例有问题,并帮助把电话转接至所谓的上海市阳山区公安局接受调查。对方称其卡上存有大量赃款可能涉嫌洗黑钱,遂以验资核查返脏为由,在2天时间里,对方先后数次恐吓诱骗受害人通过支付宝转账19900元。

2019年5月24日13时许,事主G接到一自称是位于城关区广场北路甘肃省电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电话(00870905231285),称受害人G名下使用的电信号码发送大量违法诈骗信息,并帮助转接至所谓的武汉市公安局QQ(2219025558)语言电话接受调查,对方称G涉嫌犯罪,需将资金打入银监会提供的“安全账户”,G便按照要求将27600元转到新办的银行卡内,并将密码、验证码用QQ告知对方,后发现钱被取走QQ被拉黑。

2019年5月25日,受害人H接到一名冒充北京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16519808703),称其之前在网上购买的收藏品均为赝品,目前贩卖赝品团伙已被抓获,要给受害人退还“赃款”三十五万元。后对方以赃款返还要好处费为由,诱骗H多次在ATM机上转款,结果两天后发现被骗30000元。

2019年5月29日14时许,受害人J接到一个自称是甘肃省通信管理局行政科的工作人员电话(+0088186052915),称J在武汉市洪山电信营业厅办理了一张电话卡,并用此卡发送上万条垃圾短信,让其赶快报警,随后帮助其接通所谓的武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对方告知J涉嫌涉黑案件,涉及资金几百万需调查。如不配合,将在全国发布网上通缉令。在对方威逼下,该J如实提供名下存款、银行卡等信息,并按照要求提示进行操作,结果被骗54000元。

冒充公安民警以涉嫌洗钱、涉黑涉骗为由诈骗群众钱财

二、一起成功阻止十万现金被骗的案列

2019年6月2日11时许,当事人K在城关区大沙坪家中接到一自称是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扫黑办某专案组民警“韩军”的电话(1363XXXX034、警号01XXXX),称K与当前在办的一涉黑集团犯罪有资金往来,令其前往市局配合调查,并要求严格保密,否则将此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做最严重处理。随后,对方要求K先将10万元现金在ATM机上以现金存款的方式打至提供的账户,6月3日13时许,K前往银行打款时,凑巧遇见5月29日参加过城关公安分局政工办组织的反电诈宣传培训的另一名退休干部L,当L得知K要去给对方打款时,即刻与反电诈宣传培训班上留下电话的城关分局刑警反诈中队民警杨力取得联系,接到电话的杨力当即告诉L是诈骗,并请L全力阻止K给对方打款,在L的极力劝说下,K最终放弃了打款,以此成功避免了一起重大诈骗案件的发生。

三、手段剖析

犯罪嫌疑人运用现代通信工具和网上银行技术实施跨省(境)非接触性犯罪,租用运营商企业信道或专门VOIP改号服务器、利用改号软件和网络线路,使用购买的电话卡、银行卡、微信号、QQ号、支付宝账户实施诈骗。以受害人“电话欠费、信息泄露、信用卡到期、法院传票、恶意透支”等为由,冒充银行、社保、医保、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受害人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医保卡等具有消费功能的工具被冒用或受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涉黑、涉恶等犯罪,之后冒充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执法人员,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虚构事实恐吓威逼利诱等手段(如签发“逮捕证”、网上发布“通缉令”),要求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配合调查,或按照提示操作或转账消费等,继而达到诈骗钱财之目的,致使一些缺乏辨别常识和防骗意识的人民群众屡屡上当受骗。

四、防控建议

在公安机关继续加大破案打击力度,努力提高追赃挽损的同时,社会各界也要充分认识电信诈骗对社会的危害性,尽最大可能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以案说法、举办反诈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揭秘当前多发的冒充公检法诈骗犯罪的规律和特点、犯罪手段和作案方式,向群众深入讲授电信诈骗案件的防范技巧,提醒群众加强信息核实及反诈宣传手册中的“六个一律”“十个凡是”“十个绝不”。力求提升群众自我防骗意识及识别真假“公安”的能力水平,最大限度遏制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1.“眼见非为实”,不要轻信来电显示的号码。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任意显号”软件,掩盖其真实号码,并虚假显示国家机关电话号码,骗取市民信任。接到此类电话后,一定不要轻信,有疑问可挂断电话然后用另一个电话回拨进行确认。

2. 不要向陌生人泄露隐私和个人相关信息。公检法办案都要按照严格的司法程序进行,绝不会通过电话以当事人涉案为由,索要个人信息、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更不会通过电话了解存款等隐私情况,并且要求转账或通过贷款平台验证消费。如果涉及办案,会当面出具工作证件,相关法律文书,当面进行询问。如需要冻结个人银行账户,会向银行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3. 各类转接电话极有可能是诈骗“陷阱”。公安、银行和通信运营商系统的电话并非一个总机,相互间电话不能直接转接。要把电话转到“公检法” 或电话办案的都是事先设置好的诈骗陷阱。

打击电信诈骗人人有责,防范电信诈骗利国利民,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筑起反诈防诈防火墙,为全面构建和谐美好新城关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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