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新政已经出台。那么本次的认定标准和变化有哪些呢?这就是今天我们要讲的重点。但是在看这些变化之前,我们要先来科普下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满足的条件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新政四大变化,快来看下。

一:认定标准统一

同时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即可享受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判断方法简单了

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与此前需要结合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情况进行判断相比,方便更简单、确定性更强。

三:引入超额累计计算方法

引入超额累计计算方法,加大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力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

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实际税负为5%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实际税负为10%

注: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照查账征收方式或者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四、预缴期限有细化

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按月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年度中间4月、7月、10月的纳税申报期进行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同时为了避免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规定了一经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