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有人用车子在城区做广告,又吵又闹!这种行为违规啦!
你是否在街上碰到过这种流动巡回广告车?
是不是觉得它们又吵又闹?
其实,他们这种行为已经违规啦!
9月6日,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巡逻至新东方广场时发现,有一汽车厂家正在广场做活动,经询问,该活动未经审批,属于擅自进行商业宣传活动,执法队员立即叫停该商业宣传活动,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根据《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禁止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雇人或者组队等形式开展影响市容市貌的商业宣传活动。”如违反该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扣押相关物品,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目前,已经对该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图文/李智槟
编辑/徐泽欢
监制/汪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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