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近日,吕某平、洪某君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合浦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派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农林工作分管领导及镇纪委书记、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旁听。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6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吕某平伙同洪某君在广西合浦县常乐镇北城村委1林班253小班处林地,向村民苏某清等人租用该处土地,在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性质变更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挖泥取土,改变被占用林地的用途,造成该林地严重毁环。经林业二程师鉴定: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5亩,被侵占林地由于积水较深,已很难恢复林地功能。

为保证出庭公诉的质量和结果,庭审前,检察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对案件进行了全面论证剖析,作了起诉书、举证质证提纲、出庭讯问提纲和公诉意见等,为出庭作了充足的准备,体现了公诉人在司法办案中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两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均深感后悔,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接受法律审判,请求轻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各部门领导对此次审判发表了意见,纷纷表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为了当地的子孙后代,都要保护好生态环境资源.对于此类没有办理合法手续或为了牟取一己私利破坏资源的,都应依法依规惩处。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是一件得民心、惠民生,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大事,更是103万合浦人民最关心、最迫切、最期待的事业,通过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社会形成合力,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努力攻坚,一定能够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建设美丽宜居富裕和谐新合浦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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