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列

近期,某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举报信息,对某制造企业实施税收检查,通过核查“账实”差异、细审工资费用数据,查实该企业在2014年~2016年期间,通过非法冒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虚列10多名企业人员,虚增工资费用60多万元,以此偷逃个人所得税20多万元。面对稽查人员出示的证据,企业承认了违法事实。该局依法对企业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的处理决定。

分析

一直以来,纳税人通过各种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偷逃税款的行为屡禁不止,且手段多样。除上文提到的无中生有、冒用他人信息,常见手段还有虚增工资、阴阳工资。假工资表金额虚高,由财务会计入账,以多列支出来偷逃企业所得税。

这类操作特点明显:大部分员工的工资都在起征点上下徘徊,企业平均薪资值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除此之外,尽管员工薪资的银行支付总流水跟申报的税后总金额一致,但是给银行发的付款指令却跟申报人数不符,银行流水明细跟工资表不匹配;员工参保人数跟个税申报人数也对不上。这种“避税”方法,属于知法犯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法律势必对于这种行为给予严惩!

小结

如今社保将由税务局统一收取,社保和个税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税务局很容易发现异常,特别是金税三期以后,经过大数据比对,系统更是分分钟预警,就看税务局是不是来查。企业经营管理者,应高度重视税务安排的合法性!不然,就不止补回以前逃的税款,还需要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此外,还会给企业带来名誉和纳税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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