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于7月27日移送南京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南京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小雷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南京市检察院9月11日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此前,据新华社报道,截止到2017年12月13日,钱宝系公司未兑付本金达300亿元。这个数字,让钱宝网成为仅次于e租宝581.75亿元的非法集资事件。

经侦查,张小雷涉嫌集资诈骗犯罪的主要事实是:依托钱旺、钱宝公司建立了网络平台——钱宝网,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钱宝网,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利用众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通道,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大量非法集资。

柒闻网此前报道,2017年12月27日,据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张小雷因涉嫌违法犯罪于12月26日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8年2月1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张小雷以及参与钱宝网非法集资犯罪的周某富、康某斌、于某建、端某飞等首批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新京报消息,张小雷自首当天,在公安机关写下一份声明:“自钱宝网运营以来至今,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向投资人吸收资金,目前已无法兑付本金利息,对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深表歉意。我已向公安机关自首,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争取宽大处理。”

据公安机关通报, 2012年以来张小雷等人创办钱宝网,在银行设立资金池账户,通过钱宝网发布虚假广告任务,利用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完成广告任务获取40%至60%左右的高额收益为诱饵,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张小雷等人设立了上海藤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分工负责钱宝网的任务设计、虚假宣传、充值提现和网络维护等,为钱宝网非法集资提供帮助。

据初步统计,张小雷等人非法集资未兑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300亿元左右,截止案发,钱宝网所剩余的资金资产占未兑付本金的比例很小,实际已无兑付能力。

张小雷等人非法向公众吸收的资金,大部分用于还本付息,其他主要用于维持“钱宝系”企业的高额运营成本、企业高管的高额年薪以及少量对外投资等。不仅如此,张小雷还用非法集资获取的资金包养情妇,为其情妇及关系人在上海、南京、大连等地购置多套房产。

资料显示,2012年钱宝网正式成立,该网的运营模式即当用户注册成为钱宝网会员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便能到“任务大厅”中领取诸如观看广告、填写问卷、试玩游戏等任务,完成任务后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据早前媒体报道,钱宝网用户的年收益大约在40%或者更高。

2017年12月28日,江苏省警方也发布信息向社会通报,目前南京警方已着手开展调查,后期,警方将开放渠道“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方便投资人进行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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