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示!连云港市区这3块地挂牌出让

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LTC2018-11#

土地位置:高新区花果山大道东、九龙路南

这块地被

连云港市苍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

配建实有房屋套内建筑总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项目所在地街道(镇)管理,归社区使用。

位于秦东门大街南,南极南路东的12#批发零售用地、和位于海连东路南,郁州路西的13#商住用地未能成交。

LTC2018-12#

土地位置: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南、南极南路东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应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设置雨水调蓄池。

每公顷建设用地宜建设不小于1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并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要求地块内配建旅馆建筑,客房不少于220间(套),70%客房净面积不小20平方米。

LTC2018-13#

土地位置:海州区海连东路南、郁洲路西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按居住组团级配套建设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可不配建幼儿园。

以上涉及住宅用地:每百户配套建设20至3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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