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唐山市纪委监委具体指挥下,滦县、滦南县监委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先后于9月3日、9月6日将潜逃3年的吴杰和潜逃18年的刘淑媛缉捕归案。

  吴杰,男,1975年1月18日出生,唐山市滦县油榨镇政府社保站原站长,涉嫌贪污罪,2014年12月5日潜逃,2014年12月23日唐山市滦县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18年9月3日唐山市滦县监委将其缉捕归案。

  刘淑媛,女,1972年9月3日出生,建设银行滦南支行胡各庄储蓄所原会计,涉嫌贪污罪,2000年10月3日潜逃,2004年5月27日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18年9月6日唐山市滦南县监委将其缉捕归案。

  今年以来,我省已追回外逃人员36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8人。

  来源: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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