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万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引入沈阳建龙公司均合作经营“前海国际汽车园”。没想到合作以后建龙公司拖欠了2000万租金,一查,其竟然还是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目前双方打起了官司,朗万公司、沈阳建龙公司均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前海国际汽车园曝出合作经营商是老赖 拖欠租金2000万

近期,深圳市朗万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朗万公司)反映,其通过公开招租承租下宝安区大铲湾一处约5万平方米的物业后,引入沈阳建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建龙公司)合作经营汽车园项目。然而,合作不长对方就长期拖欠物业租金合计近2000万,并通过另立公司的方式向商户收取租金等,涉嫌实施诈骗。目前就该合同纠纷,双方均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核查确认,沈阳建龙公司早在2015年就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

承租大铲湾物业 引入公司合作经营汽车园项目

涉事物业为宝安区大铲湾港区大铲湾国际商贸物流中心一期,2015年12月29日,朗万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招租获得商贸中心1期、2期物业15年承租权,并作为商贸中心一期物业的租赁及经营主体,与大铲湾公司签订了《商贸物流中心一期租赁合同》。鉴于二期物业还在建设施工,由朗万公司的股东之一深圳市乐安居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安居公司)作为代表与大铲湾公司签署了二期的相关框架协议。

2016年4月17日,就商贸物流中心一期物业经营事宜,朗万公司引入沈阳建龙公司合作经营,并与沈阳建龙公司签订了一份内部承包经营的《合作经营协议书》(简称:协议书)。协议书载明:以一期物业为平台成立前海国际汽车园,由沈阳建龙公司内部承包经营,合作期间,汽车园对外一律使用朗万公司名义经营,同时双方共同组建管理委员会,作为前海国际汽车园经营管理最高机构,朗万公司派出财务人员与沈阳建龙公司共管财务,汽车园的资金均由朗万公司设立的专门账户进出。

协议书载明,沈阳建龙公司承包经营期间,汽车园的资金投入、装修、以及应支付给大铲湾公司的租金等均自行负担,且保证每月投入的资金不得低于一期物业的租金、管理费用、水电费及人员工资等经营费用。就利益分配方面,协议书规定,一期物业朗万公司放弃前三年应得全部收益用于汽车园的建设投资,而2019年4月起后第四、第五租赁年度,沈阳建龙公司则需支付固定投资收益。合作经营至第五年度时,双方另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合作经营公司被指另设公司收取商户租金

南都记者注意到,协议书中约定。沈阳建龙公司在合作经营期间内,若未根据约定按时支付因该物业所产生的租金、物业管理及水电等费用,逾期超过30日未支付的,朗万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沈阳建龙公司另行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交回内部承包经营管理权并应于10日内向朗万公司返还物业。

朗万公司方面介绍,租赁商贸物流中心一期物业有6个月的免租期,然而免租期过后,自2016年10月起,沈阳建龙公司均未按时交租,在多次催促下,沈阳建龙公司于2017年2月交了1个月租金,此时拖欠物业租金就近4个月、总金额达800多万元。

朗万公司副总裁林乃志表示,2017年9月至11月,由于沈阳建龙公司拖欠物业租金达3个月以上,经朗万公司和业主方大铲湾公司多次书面催款无效后,朗万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解除了同沈阳建龙公司的《合作经营协议》,“但至今,对方(沈阳建龙公司)非法霸占物业,拒绝移交承包经营管理权,拖欠租金长达9个月累计近2000万,并且还另立公司收取汽车园商户租金。”林乃志说,“另一方面,我们(朗万公司)不得不在没有收到任何商户租金的情况下,额外承担起向大铲湾公司每月交纳 200 多万元租金的重负。”(注:朗万公司与大铲湾公司合同约定:拖欠物 业租金 3 个月以上,大铲湾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朗万公司的租赁合同)

近期,南都记者在商贸物流中心一期走访时发现,该物业仍挂着“前海国际汽车园”的醒目招牌,其中一至三楼内均有一些售卖品牌汽车的小商户,粗略统计约有三四十家。对于朗万公司与沈阳建龙公司的合作经营等相关事宜,有商户表示并不知情,也有部分商户表示无所谓,“只要能正常经营”就行。经商户证实,进驻物业时签约合同的甲方,是一家名为“高仓”的公司。

南都记者拿到的合同显示,众多小商户所签约的“高仓”公司,全名为深圳市前海高仓国际汽车物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仓公司),合同全名则是“经营合作合同”。此外,小商户所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同样是高仓公司。据商事登记信息显示,高仓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10日,法定代表人为单宝军。而在大铲湾物业合作项目中,单宝军则作为沈阳建龙公司法人孙宝珉的授权委托人,全权代办相关合作经营协议事项。

沈阳建龙承认欠租 但反指曾借款给朗万

“实际上,高仓公司与朗万公司及大铲湾国际商贸物流中心一期物业无任何关系。”林乃志说,根据双方合作经营协议书,沈阳建龙公司承包经营汽车园项目,但对外须以朗万公司名义,且朗万公司与进驻汽车园的商户早签有相关合同,“高仓公司用自己名义同商户签订汽车园合同,把原朗万公司与商户签订的汽车园入驻合同改换成与高仓公司签订,行为已经涉嫌合同诈骗。”

就此,南都记者也采访了沈阳建龙公司。对于欠租一事,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刘佳表示,目前确实高仓公司与众多商户签订合同,确也存在欠物业租金情况,“我们交不了,为什么导致?第一,我们经营困难,再一个,所有商户朗万公司不开发票,现在很多商户不交租的,那一部分的(收取商户租金)我们肯定没有上交……”对于另设公司收取商户租金,明显违背双方的合作经营协议一事,刘佳表示,“合同是我们老板签的,据老板回忆,签的时候他就看了一眼,没有看到不能转租条款……”

对该说法,朗万公司则称,沈阳建龙公司通过另设公司等方式将应当交入朗万公司专门账户的款项转移至自己名下,朗万公司没收到商户每月交纳的租金,也无法开具发票。

沈阳建龙公司相关负责人刘佳回应时还提及,在参与该物业的合作经营时,曾借款1500万元给朗万公司用于注册资金,但此后一直未归还,并就该事于去年7月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提供给南都记者的书面说明中,还指朗万公司不配合办理相关合作经营手续。

对此,朗万公司副总裁林乃志否认曾向对方借款,其提供的案号为(2017)粤 0304 民初 30494 号相关判决书显示,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于2017年11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沈阳建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合作对象被列“失信被执行人” 双方互诉至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朗万公司方面另指建龙公司为“老赖”公司,南都记者检索发现,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中,沈阳建龙公司确被列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在一桩案件中,全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认定失信行为是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目前,朗万公司表示,就高仓公司涉嫌合同诈骗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就双方合作经营纠纷,朗万公司、沈阳建龙公司均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南都记者 徐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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